商业洞察

【太原重工】公司热点 - 祸起太原重工旧账,赫美集团独董李玉敏-踩雷-被罚

查看信息来源】   11-2 17:59:03  


K图 002356_0

  11月2日, 赫美集团 (002356)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李玉敏通知,其在 太原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太原重工 ”)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因 太原重工 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已向 太原重工 送达《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拟对李玉敏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罚款。

   赫美集团 表示,李玉敏自2023年1月直到今天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上述行政处理事项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发生影响。

   赫美集团 2024年年报显示,李玉敏,公司独立董事,1958年诞生,中国共产党员,经济学硕士,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导师、MBA导师,1982年1月参加工作,2018年9月退休。现任山西 美锦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焦煤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此次李玉敏被罚,源于其在 太原重工 任职期间该公司发生的信息披露违规事件。

  据 太原重工 10月31日发布的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当日收到山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 太原重工 通过提前确认拉弹泡项目风力发电相关设备收入、结转成本且少计相关收入成本和财务费用等方式,造成2014年至2018年、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相关收入、成本和利润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4年、2016年存在多计收入问题,分别虚增收入为7.57亿元、7.52亿元人民币,其余年度为不同水平的少记收入。

  经查,因信息披露非法,公司及 太原重工 当时担任十余名高管,拟被合计处以罚金1695万元人民币,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其中,李玉敏作为 太原重工 当时担任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未对 太原重工 2014年、2016年年度报告的异常情况保持应有关注,保证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 太原重工 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山西证监局决定对李玉敏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深圳 赫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是综合能源站业务、风光电制绿氢绿醇及氢电共享单车业务和商业板块业务。公司的主要产品是 天然气 和氢气补能。

  值得强调的是,数据显示, 赫美集团 扣非净收入持续8年为负,2017年至2024年累计亏损约49.33亿元人民币。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5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0.21%;归母净收入5174.87万元人民币,同比扭亏;扣非净收入亏损3157.3万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亏损3855.28万元。

  二级市场上,截至10月31日收盘, 赫美集团 报3.48元/股,总市值45.63亿元人民币。

繁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