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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京源环保股份被责令改正 - 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查看信息来源】   12-27 10: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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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鲸新闻12月27日讯,最近,江苏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江苏 京源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江苏 京源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公司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费用的情景,也未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公告中如实披露,造成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公司老总兼总经理李武林、副总经理季献华、董事会秘书苏海娟应当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二是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责任人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范的要求,该表述与检查发现公司对广东华迪 新能源 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的管控违反《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事实不符,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财务责任人钱烨、董事会秘书苏海娟应当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针对以上问题,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江苏 京源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老总兼总经理李武林、副总经理季献华、董事会秘书苏海娟、财务责任人钱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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