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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情况 - 瑞茂通及相关责任人收警示函

查看信息来源】   1-15 2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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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5日, 瑞茂通 (600180)公告,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公司同时披露,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上海证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公告显示, 瑞茂通 于近日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 瑞茂通 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截至2025年11月22日, 瑞茂通 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合计金额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可是公司未及时披露,直至12月5日才披露债务逾期情况。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贰十三条的规定。

  公司老总万永兴、总经理胡磊、财务总监刘建辉、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张菊芳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责。

  山东证监局决定对 瑞茂通 公司及万永兴、胡磊、刘建辉、张菊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同日公布的上海证交所监管警示决定书显示,经查明,2025年12月5日, 瑞茂通 披露的《关于部分债务逾期及部分账户被冻结的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逾期债务本金合计10.9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86%。

  其中,2025年11月19日至11月22日期间,公司逾期债务本金合计金额已超过净资产的10%,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但公司迟至2025年12月5日才披露公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上海证交所对 瑞茂通 公司及当时担任老总万永兴、当时担任总经理胡磊、当时担任财务总监刘建辉、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张菊芳予以监管警示,并要求公司及董事和顶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结合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

   瑞茂通 主要从事大宗商品供应链相关业务,具体包含煤炭供应链业务、石油化工品供应链业务,农产品业务等。其中,煤炭供应链业务是公司核心业务板块。

  2025年12月,公司在公告中披露了债务逾期及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信息。公司表示,由于部分债务逾期,公司及旗下子公司可能面临支付相关逾期利息等情况,进而造成财务费用增加,同时债务逾期事项可能造成相关主体融资能力下降。部分银行账户冻结对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资金支取造成一定影响。公司正积极与各方沟通商量,妥善解决上述债务问题。

  另外, 瑞茂通 的控股股东郑州 瑞茂通 供应链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万永兴、刘轶持有的企业股份,已经有部分被司法标记、冻结或轮候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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