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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利辉】信披违规、财务造假 达华智能-戴帽-
【查看信息来源】 3-5 17:48:21
被“戴帽”后的首个交易日(3月3日),ST达华股票价格开盘即跌停,报收于5.73元/股,这也是市场对其此前犯法行为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的真实反应。
2月27日晚间,福州 达华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达华”)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同日,ST达华还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对于ST达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并被实施风险警示一事,《中国经营报》记者致电ST达华并向公司发送邮件,不过截至记者发稿,公司尚未回复。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ST达华的违法情形袒露上市公司治理“三重失守”:公司治理形同摆设,老总权力失范主导财务做假;内控机制失效,财务做假持续三年未被发现;合规文化崩塌,重大合同隐匿与虚增利润防不胜防。
“这不是个案,部分上市公司存在‘重业绩、轻合规’问题,个别折射出公司治理中存在”一把手“权力缺乏制衡、财务部门独立性丧失、审计监督流于形式的系统性病灶。”田利辉说。
“关键少数”负主责
相关资料显示,ST达华以信息服务、卫星通信、新型显示制造为核心业务,缔造 人工智能 能力,通过产业与业务的协同发展,致力于成为全球可靠的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
根据《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经查明,ST达华及相关当事人涉嫌三项非法行为:一是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及其履行进展情况,涉及合同总金额7.95亿元;二是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三是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累计虚增利润8576.2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披露的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4.32%。
2025年1月27日,ST达华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过失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上述虚增利润事项作出过失更正。
基于上述违法情形,福建证监局拟对福州ST达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 达华智能 老总、总经理陈融圣等5名相关高管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1180万元。
对于ST达华的上述违法情形,新古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怀涛向记者指出,ST达华的违法情形显现出系统性、连续性和故意性的特征,反映了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方面存在深层隐患。
王怀涛认为,首先,ST达华未披露7.95亿元重大合同及解约进展,袒露出公司内部信息流转与决策程序存在严重断层,重大事项被选择性隐匿,反映出董监高对信息披露合规性的漠视。
其次,ST达华连续三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与虚假记载,说明公司财务内控形同摆设,财务数据已沦为调理利润、粉饰报表的工具。尤其是在未转移控制权的情景下提前确认子公司处置收益,属于典型的会计操作行为。
另外,老总罚款额最高、达350万元人民币,说明监管职能部门认定其作为“关键少数”在犯法行为中负有主要责任,这袒露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核心高管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制衡的问题。“总体来看,ST达华的案例再次敲响警钟,上市公司若将信息披露视为‘选择题’而非‘必答题’,终究难逃监管追究责任。”王怀涛说。
倒逼市场主体完善治理结构
此次事件给ST达华造成怎样的影响?济安研究院研究员万力向记者指出,公司股票将从 3 月 3 日起实施“其它风险警示(ST)”,简称更改为“ST达华”,交易涨下跌幅度限制从10%降至5%。这通常会被市场解读为负面信号,可能引发投资者避险情绪,进而对公司股票价格造成一定压力,流动性可能短时间内受到影响。
另外,万力指出,ST达华连续三年年报重大遗漏与财务虚假记载,会损害投资者、债权人和合作伙伴对公司信息披露可靠性的信任,增加未来资本运作的难度。“在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可能更难获得银行、资本市场的低成本融资,供应链合作伙伴也有可能因风险敞口而调整合作条款。”万力说。
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财税部副主任、合伙人律师张嵘林向记者表示,对ST达华而言,ST警示将直接推高融资成本、压缩授信额度,机构投资人的强制减仓可能引发股票价格剧烈波动,商誉减值与业务拓展受阻形成恶性循环。
谈及此次事件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张嵘林表示,注册制下信息披露是核心生命线,任何“选择性披露”或“财务洗澡”都将面临监管利剑;同时提示投资者需穿透财务数据表象,关注公司治理结构与内控有效性等底层风险。
“该案表明,缺乏有效内控和问责机制的上市公司易发生系统性违规,倒逼市场主体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张思远说。
记者了解到,ST达华在公告中提及,公司不涉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仅触发其它风险警示标准。
对此,张思远向记者指出,ST达华强调“不退市”可缓解投资者恐慌,避免股票价格过度波动。同时,公司声明强调“生产经营正常”,试图维持客户、员工对公司的信心。“公司需在ST期间通过完善内控、提升信披质量以满足撤消风险警示条件,此举为后续整改争取了时间窗口。”张思远说。
田利辉表示,虽然ST达华逃过了退市风险,但ST本身已是重罪判决,对公司信誉的杀伤力不容小觑。投资者切勿因“未触及退市”而低估其潜在风险,ST之后,流动性折价、融资受限、监管高压将持续困惑公司。
“投资者应认识到,尽管不涉及退市,ST标记本身已是对公司治理和信用问题的严重警示,将来的危险仍需持续关注。”万力说。
投资者保存好相应凭据
自从ST达华发布处罚公告以来, 达华智能 炸了锅,投资者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不仅痛恨公司行为,更加关注自己的投资亏损如何挽回,能否发起索赔?
对此,王怀涛向记者表示,基于 达华智能 的违法事实,受损投资者具备依法提起民事索赔的法定基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造成投资者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后、揭露日前买入股票并持有至揭露日后发生亏损的,有权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赔偿损失。“本案中,虚增利润、隐匿重大合同等行为已构成证券虚假陈述。投资者可自行或委托专业律师代理诉讼。”王怀涛说。
田利辉对记者说,根据律师解读,两类受损投资者可参与索赔:一是2021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买入且持有,不管之后是否卖出;二是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买入且持有。
谈及具体索赔途径,张嵘林介绍,投资者可以向福建证监局申请调解、向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提请诉前调解,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受损投资者保存交易凭据,关注后续正式处罚决定书及公司公告,及时通过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等渠道登记权利。
田利辉向记者介绍了三种索赔方法:一是登录新浪股民维护权益平台在线登记;二是关注“大众证券报”微信公众号报名;三是通过“证券市场周刊”官方网站的证券维护权益栏目提交资料。索赔范围包含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需要提醒的是,索赔以法院最终定性为准,投资者应保存好证券对账单等证据,且在胜诉前无需支付律师费用。”田利辉说。
张思远也向投资者介绍了两种方式。第壹种是法律程序。投资者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通常为公司住所地法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提交身份证、股东账户、交易记录等证据材料。
第贰种是律师代理。即投资者可通过专业证券维护权益律师团队代理,多数律所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即获赔前不收取费用,胜诉后按比例支付律师费。
张思远提醒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索赔时效为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年,投资者需及时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