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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尚股份】追讨超8200万元运费 - *ST原尚起诉去年新增大客户哈密润鑫
【查看信息来源】 6-14 19:00:35
2025年,*ST原尚(SH603813,以下统称为 原尚股份 )凭借近3.3亿元的扣除后营业收入,惊险踩线。今年4月份, 原尚股份 向上海证交所提交了撤消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然而,在上述申请仍处于补充材料的关键时刻, 原尚股份 却遭遇大笔应收账款难以收回的“糟心事”。6月11日晚间, 原尚股份 公告,向2025年新增的大客户哈密润鑫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润鑫)发起诉讼,追讨合计超过1亿元的款项。
记者发现,去年6月至11月, 原尚股份 向哈密润鑫提供运输服务,合计应收运费1.24亿元人民币,但直到今天,对方尚拖欠超8200万元运费。值得注意的是,这笔被拖欠的运费,占 原尚股份 2025年扣除后营业收入的比率超过24%。
公司提出多项诉讼请求
根据 原尚股份 6月11日发布的公告,公司已就与哈密润鑫、哈密普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普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哈密市 国投公司)的运输合同纠纷,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
公告披露, 原尚股份 在2025年6月12日与哈密润鑫签订了《道路货物运输合同》,为其提供疆煤运输服务,合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6月至11月, 原尚股份 依约提供了运输服务,经双方对账确认,合计应收运费1.24亿元人民币。截至起诉前, 原尚股份 仅收到4175.57万元人民币,尚有自2025年7月至11月的运费合计8236.47万元未能收回。
基于此, 原尚股份 向法院提出多项诉讼请求,核心是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运费8236.47万元。同时,公司还要求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计2482.41万元人民币,并承担律师费、保函费等相关费用。诉讼请求金额合计达1.07亿元人民币。
记者了解到,除合同相对方哈密润鑫外, 原尚股份 还将哈密润鑫的现任及前任股东一并告上法庭。据 原尚股份 介绍,案涉债务发生期间, 哈密市 国投公司是哈密润鑫100%持股的唯一股东。但在2025年12月6日, 哈密市 国投公司将所持股权全部转让给了哈密普汇。因此, 原尚股份 请求法院判令哈密普汇和 哈密市 国投公司对哈密润鑫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申请撤消退市风险警示
记者进一步查询发现,这起诉讼不仅涉案金额巨大,被诉方哈密润鑫对 原尚股份 也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原尚股份 曾在回复交易所问询函时提到,哈密润鑫是公司2025年度新增的第壹大客户,当年确认的交易金额(不含税)达1.14亿元人民币。不过, 原尚股份 后续在编制年报时,出于审慎性原则将该项目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但年报未披露公司对哈密润鑫最终以净额法计算的具体收入金额。
不过,记者了解到,在前期会计过失更正公告中, 原尚股份 介绍,受上述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的会计处理影响,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调减了9000余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在2025年年报披露时,哈密润鑫不在 原尚股份 前五大客户之列,但仍是年度第壹大应收账款单位。
其实,早在今年3月, 原尚股份 在回复上海证交所关于业绩预告的问询函时就已坦陈,哈密润鑫项目存在应收账款回款逾期的问题,且相关收入确认方法、业务连续性等诸多问题尚在核查。
另外,由于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净收入为负, 原尚股份 股票于2025年4月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5年公司再度触及相关财务类退市指标,将面临终止上市的危险。
最终,扣除与主要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 原尚股份 2025年营业收入为3.3亿元人民币,惊险越过了3亿元的“红线”。今年4月, 原尚股份 向上海证交所提交了撤消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 原尚股份 此次追讨的8236.47万元运费,占公司2025年扣除后营业收入比例超过24%。
原尚股份 在公告中介绍,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记者查询到,今年第壹季度, 原尚股份 营业收入为8357万元人民币,与本次追讨的哈密润鑫拖欠运费金额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