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洞察
【广东证监局】ST惠伦因未披露控股股东借款合同相关事项 - 收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及深交所监管函
【查看信息来源】 7-7 19:47:35
7月7日,ST惠伦(300460.SZ)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已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与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经查,2025年1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惠伦、实际控制人赵积清与广东仟易伟达股权投资合伙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合同涉及老总变更、董事会改选、股份转让等未来事项安排,但公司未就该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察管理措施,对赵积清、邢越、潘毅华出具警示函。深交所同时下发监管函,提醒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相关商业动态
● 相关商业热点
【广东证监局】
【深交所】
【赵积清】
【监管函】
【借款合同】
【ST惠伦】
【控股股东】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监管措施】
【董事长】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警示函】
【中公教育】
【同花顺】
【违规交易】
【珠海伯嘉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者】
【*ST天喻】
【问询函】
【2025】
【湘财证券】
【经纪业务】
【湘财证券广州大道北证券营业部】
【私募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