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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锋锂业】赣锋锂业涉嫌内幕交易案收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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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赣锋锂业 7月11日公告,公司于7月10日收到 江西省 宜春市 人民检察院送达的《不起诉决定书》(宜检刑不诉〔2026〕1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 赣锋锂业 不起诉。

   赣锋锂业 于2024年7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2024〕2号),认定公司交易“ST江特”股票的表现构成内幕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并据此对公司给予行政处理。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全部罚没款项,并就相关问题完成整改。

  当时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 赣锋锂业 交易“ST江特”股票的表现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五十三条第壹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一条第壹款所述内幕交易行为。对 赣锋锂业 内幕交易的犯罪行为, 赣锋锂业 老总、当时担任总裁李良彬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赣锋锂业 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欧阳明是其它直接责任人员。

  江西证监局决定:1、没收江西 赣锋锂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10.5284万元人民币,并处以331.59万元罚款; 2、对李良彬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3、对欧阳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2025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 宜春市 公安局出具的移送起诉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内幕交易单位犯罪,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黄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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