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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天晟新材部分银行账户遭冻结!公司扣非净利持续为负 - 股价年内跌超三成
【查看信息来源】 7-22 21:40:11
7月22日晚间, 天晟新材 (300169)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本次被冻结的企业银行账户合计23个,实际冻结金额为58.4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0.64%。
天晟新材 表示,上述银行账户不属于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实体的主要经营账户,不影响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造成本质影响。本次保全系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正常诉讼进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公司将持续关注冻结资金事项的进展,积极与案件相关方进行沟通与商量,争取妥善解决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这时, 天晟新材 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本次冻结的正式法律文书或通知。公司经向被冻结账户的开户行询问,获悉冻结依据为(2026)苏0111执保3812号之二十六,发文单位为 江苏省 南京市 浦口区人民法院。经公司了解和自查,目前公司重大诉讼案件处于执行阶段的主要是与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纠纷案。
另据 天晟新材 7月2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 江苏省 南京市 中级人民法院(2026)苏01民终5330号《民事判决书》,中铁轨道诉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终审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60050元人民币,由 天晟新材 负担。
在此之前, 天晟新材 于2025年12月收到 南京市 浦口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苏0111民初4217号,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天晟新材 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中铁轨道缴纳出资款4365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026年1月, 天晟新材 向 南京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消一审判决并驳回中铁轨道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公开资料, 天晟新材 于2011年在深交所上市,致力于高分子 新材料 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
业绩方面,2026年一季度, 天晟新材 实现营业收入1.0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85%;归母净收入-63.95万元人民币,同比减亏;扣非净收入-62.58万元人民币,同比减亏。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至2025年, 天晟新材 扣非净利连续7年为负。
二级市场上,截至7月22日收盘, 天晟新材 跌2.07%,报4.26元/股,总市值14.46亿元人民币。2026年以来, 天晟新材 股票价格下下跌幅度度为3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