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洞察
【金冠股份】金冠股份 - 因信息披露不准确收到吉林证监局警示函
【查看信息来源】 7-24 19:44:22
金冠股份 (300510.SZ)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吉林证监局警示函。经查,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披露的中标金额约2.52亿元人民币,次日更正为约1.57亿元人民币,错误金额0.95亿元人民币,占更正前金额的37.76%。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吉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老总邬劲松、副老总张艳利、总经理马丹阳、董事会秘书吴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公司表示将吸取教训,强化信息披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