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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中标金额披露不准确 - 金冠股份及相关责任人收吉林证监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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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4日, 金冠股份 (300510.SZ)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吉林证监局警示函。经查,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披露的中标金额约2.52亿元人民币,次日更正为约1.57亿元人民币,中标金额披露不准确,错误金额0.95亿元人民币,占更正前金额的37.76%。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吉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老总邬劲松、副老总张艳利、总经理马丹阳、董事会秘书吴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公司表示将吸取教训,强化信息披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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