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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ST同德子公司因施工合同纠纷被仲裁,涉及金额5510万元,公司去年亏损10亿元,今年上半年继续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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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李薇

  8月4日,ST同德(002360)发布公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近日收到西安仲裁委员会的仲裁通知,成为仲裁被申请人。此次仲裁事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金额合计5510万元。

  该案申请人为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案情是:2021年10月1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PBAT 新材料 产业链一体化项目BDOII列装置建筑及安置工程(标段7)施工合同》,约定由申请人承包该项目标段7的施工。2024年3月12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PBAT 新材料 产业链一体化项目BDOII列装置建筑及安置工程(标段7)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将该项目标段7工期顺延至2024年8月31日。2022年4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PBAT 新材料 产业链一体化项目乙炔装置、PBAT装置配套设施建筑安置工程(标段8-2)施工合同》,约定由申请人承包标段8-2的施工。2023年4月15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PBAT 新材料 产业链一体化项目乙炔装置、PBAT装置配套设施建筑安置工程(标段8-2)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约定新增部分工程项目。

  前述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依照约定进场施工。因被申请人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涉案工程项目屡次停工,且申请人自2024年12月20日停工后,再未复工。申请人已依据合同约定向被申请人及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通知解除案涉合同。上述合同专用条款第37.1条约定:“调解不成的,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现被申请人未能支付申请人前述工程价款,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合同仲裁条款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望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该案申请人仲裁请求包含要求公司支付已完工部分工程建设款5286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24万元人民币,并请求对涉案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并请求判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由于该仲裁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影响将依据仲裁结果及执行情况而定。

  资料显示,ST同德主要业务是民用炸药的研发、生产、销售(流通),和为客户提供爆破工程的整体解决方案等相关服务。

  2025年年报显示,该公司去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7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3.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为-109341.21万元人民币,同比减少1466.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我们时常性损益的净收入为-111411.47万元;经营活动引发的钱财流量净额为1.7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49.74%。

  2026年一季报显示,该公司今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8642.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2.72%;归母净收入亏损1109.89万元人民币,上年同期盈利1030.67万元;扣非净收入亏损1203.31万元人民币,上年同期盈利958.04万元;经营活动引发的钱财流量净额为2535.7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38%。

  ST同德7月14日披露业绩预告,预计2026年上半年归母净收入亏损3800万元至5500万元人民币,上年同期盈利1109.19万元;扣非净收入亏损3732万元至5432万元人民币,上年同期盈利501.31万元。

  公司业绩变动原因为,1、2026年第贰季度,母公司对炸药生产线进行检修,受此影响,公司民爆炸药产品产销量同比下降。2、子公司同德科创PBAT 新材料 产业链一体化项目融资引发的利息支出和日常开支均费用化。3、子公司电力业务因原料瓦斯供应受限造成产能利用不足,发电量下降,电力业务收入相应减少,连续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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