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热点 > 商业洞察 > 科翔股份收监管函 - 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披露不及时、未披露并购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科翔股份】科翔股份收监管函 - 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披露不及时、未披露并购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20 14:12:25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科翔股份】 【2023】 【深交所】 【对外担保】 【监管函】 【钠离子】 【投资项目】 【项目进展】 【科翔电子科技】 【赣州一厂】 【未披露】 【郑晓蓉】 【郑海涛】 【董事会】 【上市公司】 【创业板

K图 300903_0

  2月20日,深圳证交所下发关于对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科翔股份 ”或“公司”)、郑晓蓉、郑海涛、刘涛的监察管理函。监管函称,公司存在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披露不及时、未披露并购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两方面违规行为。

  ▲深交所监管函截图

  监管函称,根据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晓蓉、郑海涛、刘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65号)查明的事实, 科翔股份 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1.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披露不及时。2023年3月, 科翔股份 与信 丰县 人民政府签订《新建6GWH钠离子 新能源 电池项目投资意向合同书》,投资建设 钠离子电池 及材料 新能源 工业园,项目主要是 钠离子电池 及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总投资20亿元人民币。2023年9月,因其它投资项目,原计划在信 丰县 建设的项目不再继续开展,但 科翔股份 没有及时公告该项目进展情况。

  2.未披露并购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2年5月, 科翔股份 收购赣州科翔电子科技一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一厂”)80%股权,在收购之前,赣州一厂存在为原股东的对外借款提供担保的情景。2022年底,赣州一厂的对外担保责任尚未解除, 科翔股份 2022年年度报告未披露赣州一厂对外担保相关情况。

   科翔股份 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郑晓蓉作为公司老总兼总经理,刘涛作为公司财务总监,郑海涛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的规定。请 科翔股份 董事会及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深交所提醒公司及有关人员:上市公司务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务必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资料显示, 科翔股份 建立于2001年11月,于2020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为高密度印制电路板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含双层板、特殊板、多层板、HDI板。

  业绩方面,据公司2023年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亏损12500.00万元—14500.00万元。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商业动态
 ● 相关商业热点
联合动力】  【分别为】  【报告期】  【2023】  【数据打架】  【北方长龙】  【净利润】  【2024】  【证监会】  【警示函】  【富岭股份】  【招股书】  【塑料制品】  【肯德基】  【扬州金泉】  【苏奥传感】  【业绩变脸】  【扬州两家公司】  【马可波罗】  【毛利率】  【IPO】  【深交所】  【奥克斯电气】  【郑坚江】  【赴港IPO】  【凯乐科技】  【*ST凯乐】  【管理人】  【空调行业】  【格力电器】  【工商银行】  【碧桂园】  【杨惠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