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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债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23 4:39:48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可靠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 爱玛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38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公开发行了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爱玛转债”或“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人民币,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人民币,期限6年。经上海证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41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20亿元可转债于2023年3月20日在上海证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爱玛转债”,债券代码“11366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剑先生配售“爱玛转债”13,754,48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68.77%。

  2023年9月4日至10月13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剑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爱玛转债”2,000,00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0.00%。转让后,张剑先生持有“爱玛转债”11,754,48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58.7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披露的《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债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2023年10月16日至11月16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剑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爱玛转债”2,000,00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0.00%。转让后,张剑先生持有“爱玛转债”9,754,48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48.7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披露的《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债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最近,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剑先生通知,其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4年2月22日期间,通过上海证交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和集合竞价方式合计转让“爱玛转债”2,554,41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2.77%。本次转让后,张剑先生持有“爱玛转债”7,200,07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36.00%。

  本次转让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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