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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亏损股爆炒现象应引起各方高度重视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26 19:25:58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投资者】 【上市公司

  近期A股市场持续反弹,高股息率个股受到市场追捧,这时,一些题材概念股、亏损股暴涨风头尤盛。笔者认为,基本面平庸个股被炒至不得人心高位无益于市场健康稳定。

  掀开2月23日沪深上涨幅度榜,沪市上涨幅度前100位中亏损股占44只,深市上涨幅度前100位中亏损股占43只,且绝大多数都是市值在100亿元以下的中小微盘股,两市动态PE在10倍以下的股票无一只进入上涨幅度前100榜单。

  笔者认为,要推动A股市场长治久安,一方面要引导投资者充分挖掘绩优股内在价值;另一方面,也应有效抑制垃圾股的疯狂炒作,没有过度泡沫就没有持续下跌和对投资人的伤害。

  为遏制垃圾股爆炒,为市场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笔者建议:

  一是完善“其它风险警示”制度。对投资者而言,公司亏损不管如何都不是件好事,应该算是一种风险,可规定只要上市公司当年业绩亏损,就需要实施“其它风险警示”,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而对风险警示股票,建议与退市整理股票一样,也实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投资者需具备50万元以上等资格才可买入,不具备资格的投资者,只能卖出。由此主力在亏损股上面也很难玩割韭菜游戏,这有益于帮助中小投资者规避风险。

  二是完善退市制度。在前不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春系列座谈会上,与会代表提出的一个建议,就是坚决出清不合格上市公司,从根本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加投资回报。所谓不合格上市公司,理应包含长期不盈利、主业持续经营艰难等公司。目前设有交易类强制退市红线,包含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低于1元或一段时期成交量低于一定数量等,也将终止上市;但亏损、绩劣公司屡遭爆炒,造成难以触及此类退市红线。

  笔者建议,可考虑恢复连续四年亏损即终止上市制度,在打击财务做假比较到位情境下,这个制度应能施展一定的出清功能。

  三是强化投资者买者自负意识。要加强投资者教育,如果卖方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等不存在非法行为,那么买方在充分了解产品信息后作出决策,即便投资出现亏损,也应由买方自己承担相应损失。

  其实,现在投资者连上市公司退市、股票价格向零靠拢的危险都要承受,至于投资者买入一些缺乏投资价值的股票,其中风险自然也应由投资者自己承受。政府、监管职能部门也应明确,对投机行为所引发的危险不会出手救助。只要投资者逐渐远离基本面堪忧个股,市场发现价格功能逐渐恢复正常,此类股票就可能触及交易类退市红线,从而达到以市场之手推动不合格上市公司出清的效果。

  四是引导市场形成健康盈利模式。题材概念、妖股炒作是目前投资者(尤其是庄家资金)的一种主要盈利模式。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主要是上市公司是否属于某个相关行业、是否有主力操作,上市公司的收益能力被抛之脑后,炒作实质就是割韭菜,主要是投资者之间的财富转移。为此应严厉惩戒炮制题材概念、市场操作等行为,要引导投资者将盈利的目标和期待转移至上市公司的经营利润和内在价值的提升上,这才是各方盈利的真正源头活水。(作者系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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