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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股份】纵横股份实控人陷离婚纠纷 - 配偶要求分割六成股权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27 23:45:20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纵横股份】 【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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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上市三年后,专注于工业 无人机 业务的 纵横股份 实控人任斌与配偶正陷入离婚诉讼,由于涉及到财产分配,这引发投资者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担忧。根据 纵横股份 2月27日的公告,任斌的配偶邝明芳的核心诉求之一是:请求法院判令任斌将持有的 纵横股份 2050.20万股股份中的60%(即1230.12万股份)归原告(邝明芳)所有。

  尽管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但从天而降的离婚诉讼引发市场关注,而任斌所持 纵横股份 今年2月19日解禁。

  2月27日, 纵横股份 证券部一位人士在电话中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公司不清楚离婚诉讼中涉及的股权分割比例是怎样明确的,从规则体系来看,这些股份甭管是分割前还是分割后,当前都是不能减持的,不存在变相减持的情形。

  原始股刚解禁

  配偶要求离婚分割六成股权

  公开资料显示, 纵横股份 专注于工业 无人机 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于2021年2月登陆科创板,被市场称为“ 无人机 第壹股”。

  任斌是 纵横股份 实际控制人,其直接持有公司2050.2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率为23.41%,一致行动人王陈持有 纵横股份 1366.80万股(占比15.61%),员工持股平台——成都永信大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后更名为海南永信大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永信大鹏”)持有 纵横股份 900万股(占比10.28%)。任斌为永信大鹏唯一的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能够控制永信大鹏持有的企业股份。

  作为任斌的配偶,邝明芳在 纵横股份 的公开资料中极少出现。从履历来看,邝明芳曾在 四川省 社会保险管理局担任调研员,负责 四川省 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的综合指导和管理工作,曾担任成都永信智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永信智达”)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永信智达曾为 纵横股份 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在 纵横股份 IPO期间注销。

  邝明芳与任斌在商业上的交集公开可查的也仅限于此。任斌所持股份于2024年2月19日起上市流通,邝明芳在此当口提起离婚诉讼,自然激起外界关注。

  根据公告, 纵横股份 于2月26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任斌通知,得知其近日收到《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其配偶邝明芳作为原告向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离婚并对其家庭财产包含持有的企业股权进行分割。

  具体来看,本次诉讼涉及公司股权方面的分割请求为:请求法院判令任斌将持有的企业2050.20万股份中的60%(即1230.12万股份)归原告所有;请求法院判令任斌将持有的永信大鹏23%的合伙份额价值的60%折价现金补偿给原告。

   纵横股份 前述证券部人士称,不清楚上述诉讼中提及的股权比例是依据什么明确的。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斌本次涉诉系其个人与配偶的离婚纠纷所致。公司与任斌在资产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涉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采取措施稳定公司控制权

  市场较为关注的是, 纵横股份 实控人任斌的离婚纠纷,是否会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发生影响?公告当日,任斌与一致行动人通过签署协议进行“防御”。 纵横股份 表示,公司实控人通过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补充协议,有助于实现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有助于公司保持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为完善公司治理,保证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稳定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实质且有效的控制,任斌与自然人股东王陈、陈鹏于2024年2月26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将原协议有效期中可解除协议的时间从公司正式上市后届满5年延长至公司正式上市后届满十年(即2031年2月10日),同时王陈、陈鹏认可任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承诺不谋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或控股股东地位。

  公告显示,任斌与自然人股东王陈、陈鹏(持有公司603.00万股,占总股本的6.89%)分别于2019年11月16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2020年5月25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协议各方在作出行使相关表决权、决定权或提出议案等意思表示之前,应当及时通知其它方并协商一致意见;如各方对同一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以任斌对待决事项的意见为准。因此任斌当前通过直接持股和控制永信大鹏、王陈、陈鹏持有的企业股份,合计控制公司56.18%股权。

   纵横股份 称,本次诉讼处于受理阶段,法院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假定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将任斌持有的企业60%股权判归原告所有并进行股权分割,股权分割后任斌将持有公司820.08万股,占总股本的9.36%。据此计算,任斌通过直接持股和控制永信大鹏、王陈、陈鹏持有的企业股份,预计仍合计控制公司42.13%股权。

  根据任斌直接持股和控制的企业股份,和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在法院完全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情景下,任斌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造成重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上市后业绩变脸

  从基本面来看, 纵横股份 上市前业绩持续增长,但上市后业绩变脸。Wind数据显示, 纵横股份 上市以来累计直接融资5.07亿元人民币,上市以来累计实现净收入-3179.84万元人民币,累计现金分红1926.76万元。2019年至2022年, 纵横股份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分别为16.53%、14.80%、-3.58%、-3.84%。

  不久前, 纵横股份 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快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732.79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4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收入-5950.08万元人民币,同比减少127.1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我们时常性损益的净收入-7127.13万元人民币,同比减少109.01%。

  对于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纵横股份 表示,报告期内,公司总体订单规模与2022年基本持平,国内市场受宏观形势影响订单小幅下降,海外市场订单保持增长。同时因年内部分重点项目未实现交付,因此总体营业收入规模增幅较小。为开发新兴市场及前期行业应用示范,公司投入销售费用同比增加28.35%;公司持续加大在大载重 无人机 、无人值守系统等新产品研发投入力度,研发费用投入同比增加54.22%;公司募投项目投入使用后,固定资产折旧明显增加,管理费用同比增加28.20%。受上述综合原因影响,全年公司营业收入虽较上年度小幅增加,但净收入连续亏损且亏损金额有所增加。

  其实, 纵横股份 其实其实不是第壹次出现“增收不增利”的情景。公司2022年亦是如此,当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7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收入同比下降14.24%。而在2021年上市当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收入为-2293.28万元人民币,上年同期则为4097.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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