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 莱茵生物 (002166)披露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秦本军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公告显示,2023年5月11日, 莱茵生物 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秦本军因涉嫌操作证券市场被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
2024年3月12日,公司接到秦本军告知,获悉其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理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 莱茵生物 ”实际控制人秦本军通过他人介绍认识王洋。2021年,秦本军出资1.2亿元认购“大华优选二号”等4只私募基金产品,交予王洋操作和管理。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11月15日期间,王洋控制使用“陈丽鸣”等28个证券账户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集中连续交易“ 莱茵生物 ”,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王洋、秦本军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壹款第壹项和第叁项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二条所述操作证券市场的表现。根据《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对王洋、秦本军操作“ 莱茵生物 ”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381,849.02元,并处以4,145,547.06元罚款,其中,对王洋处以2,072,773.53元罚款,对秦本军处以2,072,773.53元罚款。依据《证券法》第贰百二十一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185号)第叁条第壹项、第五项、第六项,第四条第壹款第壹项、第五条和第七条第壹款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决定对王洋、秦本军分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它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担任其它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