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阎侠)已退市近半年的 中南建设 ,仍被很多股民关注着,股吧里,时不时会有股民讨论关于索赔的形式和进展。
1月7日,记者自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徐越惠律师方面了解到,其团队代理的一名投资者诉 中南建设 虚假陈述索赔案于1月6日收到 江苏省 南京市 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判决书,股民肖大山(化名)一审胜诉且获赔比例较高。
判决书显示,本案主要争议焦点为: 中南建设 的诉争行为是否构成证券虚假陈述;如构成,则证券虚假陈述的实施日、更正日、基准日和基准价如何认定;案涉虚假陈述的内容是否具有重大性;投资人的投资决定与 中南建设 虚假陈述行为之间是否存在交易上的因果关系;投资人的损失应当如何认定。
一审判决结果显示,法院判被告江苏 中南建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流失841169.98元,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
“这个案件的特点之一是 中南建设 业绩变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只下发了警示函,可是法院依据新规判赢了。我们之前也曾收到败诉判决,因此这个判赢不简单。”徐越惠律师表示:“经初步分析,购买过 中南建设 股票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或有望索赔一定水平的投资差额等损失:在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4月25日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4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
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7月, 中南建设 收到来自江苏证监局的警示函。“2022年1月29日, 中南建设 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计下降的公告》,预计2021年度净收入为7.08亿元至21.23亿元人民币。2022年4月26日, 中南建设 披露《2021年度报告》,2021年经审计净收入为-33.82亿元人民币,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业绩与预告有重大偏差的说明公告》。 中南建设 实际业绩较预告业绩由盈转亏,未及时进行业绩预告更正,信息披露不准确。”警示函显示。
中南建设 的股票在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5月8日期间,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了深交所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2024年7月11日, 中南建设 的股票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