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两强两严”具体举措来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回应八大热点问题
资本市场“两强两严”的具体措施逐渐出台。3月15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发行监管、上市公司监管、机构监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系统自身建设发布四项意见。同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李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风险官、发行监管司司长严伯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司长申兵,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司司长郭瑞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人事教育司责任人张朝东出席,就上述意见及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回答媒体提问。
据介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研究提高部分板块的上市指标;大幅提高现场检查比例,使现场检查覆盖率很多于拟上市企业的三分之一;加大对在非法中负有责任的投行责任人、高管,甚至公司的总经理、老总等的处罚力度;重点打击五类财务做假行为。
研究提高部分板块的上市指标
就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的问题,严伯进表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当前监管政策的核心是,让发行监管的链条更加坚固,监管更加严格,板块功能更加突出。下一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从发行上市的全链条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同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会对上市门槛设置更加严格的要求。
严伯进着重提到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上市前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募投项目资金规模要合理且要做好短中长期规划,不得搞突击的“清仓式”分红,“关键少数”要有良好的“口碑声誉”。
二是要研究提高部分板块的上市指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系统研究,充分参考近年来新上市企业和在审企业的情景,指导沪深交易所更改上市规则,适度提高部分板块财务指标,丰富综合性指标,让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在适当的板块上市。
三是从严监管未盈利企业上市。严伯进说,一些优质的科技企业可以通过上市更好更快成长,但绝不能是那些拼凑技术的“伪科技”企业。对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就未盈利企业的科技成色征求行业相关部门意见,更好统筹支持科技发展和维护投资者利益。
坚持穿透式监管和全链条问责
申兵表示,下一步在机构监管领域方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主要在严监管、严问责、强功能、优生态等方面做好监管工作。
据他介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在制度规则上明确了对于“一查就撤”这种现象要追究到底、责任到人,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特别关注撤否率相当高和“业绩变脸”等市场比较关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申报即担责”,督促保荐机构切实强化内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也会在现场检查方面强化信息共享、监管执法联动,提升监管合力和效能。
申兵表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坚持穿透式监管和全链条问责,落实机构和人员“双罚”,依法用好资格罚、顶格罚等做法,尤其是加大对在非法中负有责任的投行责任人、高管,甚至公司的总经理、老总等的处罚力度。对一些涉嫌严重违法,尤其是那些帮助做假的中介机构及人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真正把民事、刑事、行政立体追究责任运用到位。
他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督促投资银行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强化项目甄别、估值定价这些投行涉及的核心能力建设,真正为市场和投资人推荐质量好的“名副其实”的企业,同时把问题公司坚决挡在市场门外。
申兵还表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完善保荐代表人分类公示制度,真正让声誉约束硬起来;加强对投行和从业人员廉政从业监管,重点打击不妥入股、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对行贿人员的综合惩戒机制,让那些残渣余孽人人喊打、处处受限,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
重点打击五类财务做假行为
郭瑞明表示,财务做假触碰的是资本市场的底线,务必坚决打击。下一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会同各地区各部门增强合力,构建打击财务做假的综合惩防体系。
首先是重点打击五类行为,包含长期系统性做假和第叁方配合做假行为;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行为;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随意调理利润的财务“洗澡”行为;通过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进行做假的表现;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掏空上市公司进程中随同的做假行为。
其次是全方位立体式追究责任。郭瑞明表示,刑事方面,要用好公安、检察机关派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体制优势,联合查处一批典型恶性案件。民事方面,先行赔付、支持诉讼、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等制度可以赔偿投资者损失,大幅提高犯罪成本,推出更多案例落地。对于主要责任人,坚决市场禁入。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将坚决退市。
最后是强化公司内控防线建设。郭瑞明介绍,关键是压实公司董事会,尤其是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在反舞弊方面的职能;鼓励内部人举报,研究提高举报奖励金额;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的责任,对于丧失职业操守、串通舞弊的中介机构,坚决从重处罚,坚决适用禁业罚等硬措施。
另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还将督促审计评估机构及时发现、主动报告其发现的上市公司财务做假线索。对于主动报告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让做假者无处藏身。
大幅提高现场检查比例
严伯进表示,近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了《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明确了对在实施现场检查进程中取消了上市申请的企业一查到底,即取消上市申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仍然要开展检查,该追究责任、该处罚的仍然要追究责任处罚,从根本上整治企业“一查就撤”现象。
同时,《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还进一步完善了现场检查程序,增加了不提前告知直接开展检查的机制,并且特别强调处理标准要统一。
他说,下一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大幅提高现场检查比例,主要考虑是同步增加随机抽取和问题导向的现场检查,使现场检查覆盖率很多于拟上市企业的三分之一。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欺诈发行、财务做假等线索,一经查实,严厉责罚不贷,以有力震慑试图带病闯关者,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
针对“后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会出台哪些措施,完善大股东减持规则”的问题,郭瑞明表示,下一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准则,全面防范绕道减持。
主要包含:明确离婚、控股股东解散等情形的减持规则;明确股票质押平仓、赠与等方式的减持规则;禁止大股东、董事、高管参与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禁止限售股转融通出借,限售股股东融券卖出;对于违规减持将责令购回并上缴价差,对于拒不改正的将严厉处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自身建设须刀刃向内
张朝东表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务必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直面实质问题,深挖思想根源,严抓严管、一严到底,下大力气把这些问题处理好,“真正在思想观念和行动上来个大转变”。
“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等诸多问题极其严重破坏了监管的权威和资本市场的健康生态,广受诟病。”张朝东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围绕削减离职人员“职务身份价值”这一根本,从业务端和管理端综合施策,全链条进行治理,深化专项整治。
张朝东强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坚决落实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求,把严的导向体现到严的制度、严的执行、严的效果等各方面,围绕从严监管,优化监管体制,增强力量保障,同时提升干部的监察管理履职能力。
加快建设一流投行和投资机构
申兵表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加强机构监管方面新出台了25项重点举措,涉及校正行业机构定位、健全公司治理、加强文化建设、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各个方面,为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行和投资机构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
他表示,监管职能部门将通过完善分类评价、风控指标体系等措施,督促行业机构端正经营宗旨,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同时,行业机构要完善关联交易管理等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完善合规风控考核机制,落实全面风险管理与全员合规管理要求。
“行业机构在入职、任职这些重要环节要加强审查管理,对非法和行为严重失范的从业人员要坚决出清。”申兵说,监管职能部门将通过加强问责惩办力度、完善处罚信息公示通报、健全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应用,依法严格限定非法人员“带病流动”,并配合相关主管部门持续完善行业薪酬管理制度。
他还强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督促行业机构强化能力建设,优化金融服务和产品供给,真正为投资者提供适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推动更多上市公司分红回购
郭瑞明表示,下一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重点从三个方面,推动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让投资者更有获得感:
第壹要激发上市公司回报投资人的意识。郭瑞明说,监管机构下一步要制定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指引,让主要指数成分股公司更加自觉地回报投资者;推动相关部门把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工作、市值管理工作并入内外部考核评价体系;对于“破净”的企业,督促其提出改善投资价值的举措。
其次要推动更多上市公司分红回购。他表示,对于多年不分红或分红极少的企业,要综合其它指标,对相关的股票实施风险警示。推动绩优的企业结合半年报、三季报实施一年屡次分红,增强投资人的获得感。引导和支持更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并且鼓励回购注销。
最后要支持公司夯实基本面。包含,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鼓励上市公司运用 股权激励 等资本市场工具提升业绩、做优做强。督促上市公司加强和投资人的沟通,了解投资人的诉求,做好投资者关系的管理,积极采取措施稳定投资人的期待。
郭瑞明强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还将从严监管“借壳上市”和盲目跨界并购,坚决打击“炒壳”行为,强化优胜劣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