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银川中级人民法院官微,2024年3月19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市 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马赞福犯受贿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
经 银川市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马赞福自2003年至2015年4月利用担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 邮政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 邮政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 邮政速递物流公司老总等职务上的便利、职权形成的有利条件和职务上的影响,接受宁夏名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世平等单位、个人的请托,在土地开发、工程承揽、职务提拔、岗位调整、工作调动等方面赚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价值829万余元。
银川市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赞福身为国家职员,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有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赚取利益,数目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银川市 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马赞福犯受贿罪的事实明白,证据的确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马赞福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部分涉案款物已追回。依法判决被告人马赞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人民币,追缴违法所得及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