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席评论员胡蓉
直播购物标价虚高、 大数据 “杀熟”……消费领域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有了针对性规范。
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并将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针对群众关切问题进行了精准的回应。
针对直播带货领域,条例明确,发生消费争议的,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相关信息和相关经营活动记录等必要信息;针对 大数据 “杀熟”,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景下,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一样的价钱或收费标准。另外,条例还就预付式消费、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制定了保护规则。
当下,消费对我国经济的稳中求进正施展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金额达到471495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7.2%,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达82.5%,比上年提高43.1个百分点。今年1-2月份经济运行数据显示,春节假日期间,全国营业性演出票房收入同比增长80.1%,国内出游总花费增长47.3%,1-2月份服务零售额增长12.3%,有力支撑了国民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释放更大内需,还将有力推动经济发展新格局的形成,条例的出台可谓恰逢其时。
“扩大内需”写入了2024年政府工作任务部署。前不久,国务院围绕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又出台四大行动,提出了5方面20项重点任务。激发需求、刺激消费很必要,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让消费者“敢消费”也很必要。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央视3·15晚会曝光了二手手机主板控制、劣质预制菜、夸大宣传的“高端” 白酒 、AI换脸诈骗、伪装的套路贷等多个消费领域的问题。尤其是随着消费升级和科技进步,新的消费热点和新的消费形态正在不断涌现,也难免出现监管保护滞后的存在,好比直播兴起进程中也伴生着相应的消费纠纷。这些都表明,缔造一个安全诚信公平的消费环境还需付出更多努力。
如果说“促消费”是正面发力,“敢消费”就是侧面助攻,能让提振消费的措施施展更大作用。期待条例能真正施展出威力,也期待深圳和更多城市贡献更多创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