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辽宁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消息:目前,经 辽宁省 委批准, 辽宁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对 大连市 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赵红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侦查调查。
经查,赵红巍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决定向企业返还土地出让金;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返还土地出让金等方面赚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赵红巍极度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 辽宁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 辽宁省 委批准,决定给予赵红巍开除党籍处罚;由 辽宁省 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罚;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