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月18日通报,据 云南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消息:目前,经 云南省 委批准, 云南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对 云南省 科学技术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龙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侦查调查。
经查,龙江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以转移、隐匿证据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并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退休后未经批准接受原任职务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聘用;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项目经费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投资项目、承揽业务等方面赚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龙江极度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甚至党的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事情严重,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 云南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 云南省 委批准,决定给予龙江开除党籍处罚;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