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深圳证交所下发关于对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金一 ”或“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问询函要求 *ST金一 结合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的开展情况、行业竞争状况和报告期内毛利率、期间费用等原因的变化情况,按销售模式分类,分析说明 *ST金一 营业收入连续四年下滑、扣非净收入连续四年亏损的具体原因,与行业趋势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不同,如是,说明不同原因及合理性等。 
▲深交所问询函截图
关注函称,深交所在对 *ST金一 2023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查的进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关于保存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华所”)对 *ST金一 2022年财务报告出具了保存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存意见的条件为, *ST金一 对以前年度更正计提存货降价准备63,719.18万元人民币,兴华所对存货损失实施了包含盘点、计价测试、利用第叁方评估机构工作、检查合同、原始入账凭据等程序,但兴华所仍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上述资产损失形成过程。
报告期内, *ST金一 上级主管单位对公司存货减值情况开展了调查,调查结果说明存货减值的主要因素有包含市场环境变化、上市公司客户经营状况恶化、上市公司业务调整及转型未达预期。对此,兴华所已于2024年1月30日出具《2022年度保存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认为公司2022年度保存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请兴华所:
(1)结合公司上级主管单位2023年对公司存货减值情况开展的具体调查情况,和兴华所在2022年和2023年分别对公司会计过失更正相关情况开展的审计程序,说明本次认为保存意见影响消除的依据,与前期形成保存意见的条件是否存在实质变化。
(2)结合问题(1),请兴华所论证说明两次出具审计意见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恰当,是否审慎发表审计意见。
2.关于持续经营能力。年报显示, *ST金一 营业收入连续四年下滑,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5.0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7.39%;2023年实现扣非净收入为-6.93亿元人民币。兴华所对 *ST金一 2022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意见,未对2023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相关审计意见。
(1)结合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的开展情况、行业竞争状况和报告期内毛利率、期间费用等原因的变化情况,按销售模式分类,分析说明 *ST金一 营业收入连续四年下滑、扣非净收入连续四年亏损的具体原因,与行业趋势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不同,如是,说明不同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 *ST金一 引入战略投资人的进展情况,和 *ST金一 期后对改善主要业务已采取的实质措施,说明直到今天, *ST金一 管理层对改善持续经营的应对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3)请兴华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3.关于撤消风险警示。2024年3月27日, *ST金一 提出撤消退市风险警示和其它风险警示的申请。请 *ST金一 :(1)逐项自查公司是否符合申请对股票交易撤消退市风险警示和其它风险警示的条件。
(2)请兴华所结合问题2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关于存货。截至报告期末, *ST金一 存货余额为38,690.26万元人民币,较期初减少275,763.23万元。报告期内, *ST金一 依据破产重整计划,存在减值状态的存货已经抵偿给公司债权人。请 *ST金一 :
(1)补充列表说明抵债存货的详细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存货类别、金额、数量、存货成本、可变现净值、定价依据、债务减免金额,说明 *ST金一 对抵债存货的后续处理安排,抵债存货是否与 *ST金一 主要业务有关,是否会对 *ST金一 经营业务发生重大影响。
(2)按产品类别列示报告期末库存商品的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名称、数量、库龄、存货成本和可变现净值等。同时,请兴华所结合今年度对公司报告期末存货可靠性的核查程序和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存货可靠性存疑的情景。
(3)请兴华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关于投资收益。报告期内, *ST金一 确认投资收益140,750.09万元人民币,其中,确认破产重整收益143,529.09万元人民币,债务重组收益1,995.49万元。请 *ST金一 :
(1)详细说明报告期内 *ST金一 确认破产重整收益和债务重组收益的具体测算过程和确认依据和合理性,结合相关会计处理方式,说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2)请兴华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关于营业外支出。报告期内, *ST金一 发生营业外支出5,971.56万元人民币,其中,诉讼赔偿支出1,416.34万元人民币,违约金4,005.45万元。请 *ST金一 :
(1)说明公司诉讼赔偿支出的明细情况,并结合相关诉讼的进展、预计负债金额计提标准,逐项说明公司计提赔偿金额是否谨慎、合理,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将持续对公司财务报表形成影响。
(2)补充说明相关违约金涉及的具体事项、形成原因,相关事项是否及时按规则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请兴华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关于主要客户。报告期内, *ST金一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41.07%。请 *ST金一 :
(1)提供报告期内前十名客户的名称,说明向上述客户销售的具体产品,说明近三年主要客户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变化的原因。
(2)核查说明上述客户是否与 *ST金一 、公司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它关系。
(3)结合 *ST金一 与上述十名客户历史合作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客户、供货商重叠的情景,如是,请说明原因和合理性。
(4)请兴华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关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截至报告期末, *ST金一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余额分别为2,813.97万元和915.17万元人民币,较期初分别减少30,795.01万元和5,043.38万元。请 *ST金一 :
(1)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大幅减少的详细情况,减少的原因,和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会对公司经营业务发生重大影响。
(2)请兴华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