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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泰汽车】众泰汽车收年报问询函 - 要求说明是否存在虚增收入或利润的情形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5-7 20:20:38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众泰汽车】 【报告期】 【问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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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交所向 众泰汽车 发出问询函。

  5月7日,深交所向 众泰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 众泰汽车 ,000980.SZ)发出2023年年度报告问询函,问询函主要围绕公司监事娄国海无法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等,和公司年报中关于销量、主要财务数据等,并要求其说明是否存在虚增收入或利润等情形。

   众泰汽车 年报显示,娄国海无法保证相关定期报告内容的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且对除《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外其它议案表决弃权意见,原因为公司通知较晚造成其无合理时间对有关内容进行核对。

  深交所要求娄国海说明无法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的真实原因及主要关切事项,并要求 众泰汽车 在说明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前是否向全部董事、监事发送定期报告及相关资料,是否预留充分时间等。

  报告期内, 众泰汽车 销售整车1112台,其中 新能源 车42台。

  对于主要业务,深交所要求 众泰汽车 说明报告期内整车销售详细情况,包含但不限于主要客户及供货商名称、关联关系、交易金额等,并结合相关业务经营模式、收入确认政策及毛利率、净收入、经营活动资金流等主要财务数据说明其经营情况是否与行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不同及合理性。

  值得指出的是,深交所还要求其说明报告期内收入确认及成本费用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虚增收入或利润的情形。

  针对 新能源 车型,深交所要求 众泰汽车 解释江南U2的技术来源、产权归属及真实产能情况,并说明该车型自2023年上市直到今天仍在进行产品质量提升、生产线优化改造的详细情况,相关描述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并结合目前 新能源 汽车市场竞争情况说明继续该车型生产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

  另外,针对 众泰汽车 应收账款是否存在无法收回的危险、职工薪酬变动与营业收入的变动不相配、研发费用和研发能力、预付款项是否合理、管理层对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应对措施及效果等事项进行了问询。

  另外,报告期直到今天, 众泰汽车 多名董事、顶级管理人员离职,其中原董事、总裁连刚离任后,现任公司顶级管理人员均无整车制造相关履历。

  深交所表示,请详细说明管理层变动对公司日常经营、相关业务开展及治理引发的具体影响,拟采取或已采取的危险防范措施,并请对公司相关业务开展存在的危险进行提示。

  3月27日晚间, 众泰汽车 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已于近日收到公司总裁连刚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连刚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 众泰汽车 总裁职务。在总裁空缺期间, 众泰汽车 老总胡泽宇将代行总裁职责。

  2023年年报显示, 众泰汽车 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7.34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6.28%;净亏损为9.27亿元人民币,同比扩大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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