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披露,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昌农商银行)赣江新区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于企业注册资金金、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等违规行为,2024年5月10日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罚款70万元。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
同时,当时担任南昌农商银行赣江新区支行行长袁某,因对南昌农商银行赣江新区支行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于企业注册资金金、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支付土地出让价款事项负有责任;当时担任原 南昌县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江信用社信贷员徐某,因对原 南昌县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江信用社贷款“三查”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受到禁止5年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
据公开信息,2023年12月13日,南昌农村商业银行就因为“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罚款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