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晚, 正威新材 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理法》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同日, 正威新材 还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 正威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王文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警示函, 正威新材 控股股东深圳翼威 新材料 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于2023年11月被多地法院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该事项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公司老总兼董秘王文银于2023年12月19日知悉该事项,但公司直至2024年1月12日才予以披露。
江苏证监局表示,深圳翼威持有的5.28%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19.55%股份被轮候冻结的重大事件发生后,2023年12月28日 福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网络拍卖通知书》,拟就深圳翼威持有的2099.61万股 正威新材 股票进行公开拍卖。该事项属于前期股权被冻结后发生的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发生较大影响的进展,公司应当根据《信披办法》第贰十五条的规定及时披露这一进展情况。王文银于2024年1月4日知悉股权拟拍卖情况,但公司直至2024年1月12日才予以披露。
综上, 正威新材 上述行为违反了《信披办法》有关规定,王文银未能勤勉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披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上述重大事项及后续进展披露不及时负有主要责任。据此,江苏证监局决定对 正威新材 、王文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察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