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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协会倡议 - 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不得借助技术手段帮助合作金融机构逃避监管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7-11 15:20:33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金融机构】 【互联网平台】 【网络营销】 【第三方】 【互联网金融

  7月11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委托第叁方互联网平台开展贷款网络营销活动的倡议》(下称《倡议》)称,近年来,大量金融机构委托第叁方互联网平台开展贷款网络营销活动,提升了信贷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增进了普惠金融的发展,可是在客户适当性管理、个人信息保护、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增进贷款网络营销活动健康发展,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防问题继续繁殖扩张,经金融管理部门同意,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呼吁金融机构和第叁方互联网平台规范开展贷款网络营销活动。

  此次《倡议》合计19条,包含第叁方互联网平台不得介入或变相介入授信审批、合同签订、资金划转等贷款核心环节;金融机构应当持续跟踪评估,及时识别、防范、处置因第叁方互联网平台非法、违约、经营失败和重大负面舆情等引发的危险;第叁方互联网平台应当事先核对金融机构放贷业务资质;第叁方互联网平台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老实守信的准则,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破坏公平竞争,不得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

  《倡议》提到,第叁方互联网平台应当恪守技术服务本位,不得借助技术手段帮助合作金融机构逃避监管,不得违规获取、违规使用合作金融机构的顾客信息和业务数据和个人信息;开展贷款网络营销应当确保金融机构和贷款产品的品牌与第叁方互联网平台的品牌相互独立;鼓励以上下区间的形式展示贷款实际年化率区间,不宜以“利率低至某数值”等表述引发客户误解等。

  《倡议》还提到,金融机构和第叁方互联网平台应当全面履行金融消费者教育和保护义务,引导消费者合理借贷,提醒消费者在签署贷款合同前认真、仔细阅读,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主体、实际年化率、年化综合资金成本、风险提示、还本付息安排、逾期清收、联系投诉渠道、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应以准确、通俗、清晰、醒目的形式展示,应采取措施在借款人阅读完合同全部条款后才能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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