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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打击-代理退保-!河南四部门发文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2-2 18:16:24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市场监管】 【代理退保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秀梅)12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中共 河南省网络安全 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 公安厅、 河南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持续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严厉惩戒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指出,非法“代理退保”行为挤占正常投诉维护权益渠道和资源,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危害社会稳定。全国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及时查处了一批案件,震慑了非法分子。为常态化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河南金融监管局、 河南省 委网信办、 河南省 公安厅、 河南省 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深化联合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协同,全省联动、持续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正常金融市场秩序。

  《通告》表示,广大保险消费者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主动远离“代理退保”黑产陷阱。遇有保险消费争议时,应通过正规渠道依法维护权益。可通过金融机构客服热线、网站公众号、服务柜面,或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护权益热线、“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投诉协商和解,也可申请行业调解,提起仲裁诉讼等。

  任何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开展保险退保业务推介、咨询、代办等活动,诱导投保人退保,扰乱保险市场秩序。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可依法向金融监管职能部门举报。

  严禁通过传统媒体、互联网、户外广揭发布“代理退保”相关商品和服务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发现涉及“代理退保”的相关违法广告线索,可依法向市场监管职能部门举报。

  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流传含有关主管部门禁止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内容。发现相关河南属地网络平台或网络账号涉“代理退保”黑产违法和不良信息,可依法向网信部门举报。

  发现“代理退保”黑产实施要挟恐吓、讹诈勒索、泄露个人信息、扣留银行卡、截留退保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涉案线索。

  从事“代理退保”黑产非法活动,对消费者和金融机构造成经济流失的,相关组织和个人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诈骗、职务侵占、讹诈勒索等犯罪的,将予以严厉惩戒,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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