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记者吴晓璐)2025年1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更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部分条款向社会公开征求建议。
2024年6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其中提出要开展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在科创板试点对未盈利企业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比例更高、锁定期限更长的网下投资机构,相应提高其配售比例。
为贯彻落实《八条措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对《办法》进行更改,授权证交所制定分类配售的具体要求,将第十二条第叁款更改为:“对网下投资者进行分类配售的,同类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比率应当相同。公募基金、社保基金、 养老金 、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的配售比例应当很多于其它投资者。分类配售的具体要求适用证交所有关规定。”
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的修订情况,对第贰十一条、第贰十七条、第叁十三条、第叁十八条进行相应更改,并新增一条作为第六十一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将指导上海证交所同步完善相关业务规则及监管制度,持续优化发行承销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