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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中注协会同监管机构约谈会计师事务所 - 提示首次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风险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27 0:07:01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 【事务所

  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网站1月26日消息,目前,中注协会同财政部会计司、监督评价局和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司召开监管约谈会,对第壹次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5家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进行集体监管约谈。

  会上,北京国府嘉盈、北京大地泰华、北京中名国成、北京中天恒、祥浩(广西)等5家事务所汇报了上市公司审计项目承接的危险评估与应对、项目组团队配备、项目质量复核安排、审计收费安排和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等情况。财政部会计司和监督评价局、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司、中注协分别对事务所进行了风险提示并提出从事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明确要求。

  直到今天,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事务所113家,58家为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出具了审计报告。2024年部分事务所被行政处理,严峻的被暂停业务资格,上市公司变更审计机构增多,为事务所参与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造成了机遇,也造成了新的危险和挑战。约谈要求第壹次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事务所要树立风险意识,充分考虑上市公司业务复杂水平和风险等原因,评估自身胜任能力是否匹配,审慎承接。

  第壹次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事务所是监管关注的关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财会〔2022〕23号)规定,对新备案事务所,自其第壹次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起,原则上前三年内每年检查一次。约谈强调,第壹次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事务所要严格根据执业准则规则要求执行业务,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要求,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保障审计资源投入,保持职业怀疑,做实审计程序,做好项目质量复核,如实出具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事务所执业监督职责。

  近期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要抓好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坚持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与事后评价相结合,强化风险预警和提示。2025年,中注协将持续做好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年报审计期间,高度关注事务所、上市公司的舆情资讯和媒体疑问重大事件等,适时启动年报审计监管约谈工作,提示审计风险。年报审计结束后,中注协将对年报审计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确定执业质量检查重点,督促引导事务所强化质量风险管控,提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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