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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山】润邦股份收一审民事判决书 - 王春山需向公司支付5.56亿元业绩补偿款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26 18:23:15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王春山】 【润邦股份】 【业绩补偿】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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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中社1月26日电 润邦股份 (002483)发布公告,公司因与业绩补偿义务人王春山的合约纠纷,向 江苏省 南通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王春山支付2023年度的业绩补偿款合计5.56亿元人民币,并要求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近期,公司收到了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王春山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上述业绩补偿款,并根据年化率8%计算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目前,该判决尚处于上诉期,尚未生效,因此对公司本期及未来利润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案件受理费用由被告王春山承担,具体金额为310万元。公司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有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4年前三季度, 润邦股份 实现收入51.49亿元人民币,归母净收入2.55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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