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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犯罪】四部门,再发提示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27 13:40:56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违法犯罪】 【云养经济

  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27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云养经济”领域欺诈风险的提示。这是继去年9月农业农村部发布提示之后,关于“云养经济”领域非法募资的再次提示。

  刚开始的“云养”,是指在动物园或野生动物保护区认养一头保护动物,认养者每月为动物捐款,就可以实时监测它们的身体和活动状况,算是一种有意思、有反馈的公益活动。

  四部门提示称,近年来,“云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高发,一些非法分子打着发展农业产业的幌子,将正常的农产品种养、销售包装为投资融资活动,借助互联网进行宣传推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损害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四部门提示称,“云养经济”领域欺诈活动主要有三大特征:

  一是以“农业+科技”为幌子,炒作田园生活、有机生态、 智慧农业 等热点,伪造养殖、种植的视频图片来虚构或虚构实际生产场景,对外声称低风险、高收益,但真实经营模式难以支撑其承诺收益;

  二是网络属性强,非法分子依托互联网、移动应用程序开展运营,通过网上支付工具收付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资金监管和追踪难度大;

  三是存在多种违法犯罪风险,非法分子以种养收益分红、农特产品返还等为幌子,吸引公众投入资金,有的利诱参与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涉嫌非法募资、传销等多种违法犯罪表现。

  提示指出,农业产业周期较长、利润率有限,请广大公众提高对“云养经济”领域相关风险的防范意识,做到对高额回扣不动心、对宣传炒作不盲信、对熟人介绍不盲从,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高利保本是圈套”。同时,请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法合规开展日常生产经营,不超范围经营或违规从事金融活动,不与各种各样的“云养经济”平台合作,避免逾越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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