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月27日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25年1月24日发布的公告,苏同和杨宁因操作 华扬联众 (603825)股票及信息披露犯罪行为,受到行政处理。苏同为 华扬联众 的实际控制人,杨宁则为其合伙人。调查显示,二人在2020年7月20日至2021年1月5日期间,合计控制使用20个证券账户,利用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进行股票交易,影响 华扬联众 的股票价格和交易量,期间亏损达9521万元。
针对苏同的犯罪行为,除了被罚款600万元外,还因未如实披露重要股东卖出信息而被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并对杨宁处以300万元罚款。同时,苏同和杨宁均被处以十年市场禁入,禁止在证券市场从事相关职务。公告指出,二人需在收四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缴纳罚款,并可在规按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