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月27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对恒丰银行开出1060.68万元巨额罚单,并对其进行警告的行政处理。
恒丰银行的犯罪行为包含: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违反信用信息收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顾客进行交易。
当时担任恒丰银行个人信贷部数据运营岗员工秦某阳、当时担任恒丰银行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李某涛、当时担任恒丰银行普惠金融部副总经理曾某敏、当时担任恒丰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赵某分别被罚1.1万元、9.5万元、1万元、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