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河东斯坦姆眼科医院。晏国文/摄影)
不久前,天津一家二级民营医院被曝光,通过免费体检吸引市民进行虚假手术,诈骗医保基金上亿元人民币,7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据天津《今晚报》2025年2月6日报道, 天津市 河东区大直沽街道某眼科医院法定代表人任某、院长杨某等人,自2022年开始,通过社区推广、发送传单、免费体检等方式接触患者,在对患者初步治疗后,谎称患者有严重鼻类相关疾病需要进行手术治疗。在手术进程中,这家医院通过虚构治疗事实、虚假手术等方式诈骗医保基金,合计骗保高达上亿元人民币。
通过上述信息可以推测涉事医院为天津河东斯坦姆眼科医院。2月10日,相关知情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该案件涉及的医院是天津河东斯坦姆眼科医院。
2月9日早上9点,记者在天津河东斯坦姆眼科医院发现,像其它商铺和机构一样,该医院玻璃门上也张贴了许多天津类型的吊钱福字,医院目前可以正常进出,但在一层没有任何职员和患者。医院门口时常有两名男子守候。记者询问目前医院情况和何时营业。其中一名男子表示,医院将在过完年后再开门。
2月11日,一位自称天津河东斯坦姆眼科医院许律师的人士对记者表示:“信息有不实之处,主要是数目,因为这个数目与医院经营信息对不上,不会有这么大的数目,这方面还需要再核对。这个事件还没有定论。”他拒绝透露其所在律所名称和具体姓名。
“规模较大的民营医院”
据《今晚报》报道,涉事医院用免费体检的宣传广告吸引市民到医院体检,再谎称患者患有严重疾病,继而进行虚假手术等方式,诈骗医保基金。
经审讯,团伙成员对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团伙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其它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天津河东斯坦姆眼科医院建立于2020年10月19日,是一家二级民营医院,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地址位于 天津市 河东区大直沽中路128号。
目前,该医院官方网站已经无法打开。据该医院在智联招聘网站的官方介绍,天津河东斯坦姆眼科医院占地面积约1000多平方,是 天津市 规模较大的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是市级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市首批获得成人接种资质和卫生局认定的计划生育服务资质单位。
天津河东斯坦姆眼科医院前身为天津河东丽人妇产医院、天津河东丽人女子医院、天津河东斯坦姆医院。医院各发展阶段的地址均相同。
天津河东丽人妇产医院的成立时间无法查询到。天津河东丽人女子医院建立于2006年6月12日。天津河东斯坦姆医院建立于20十年12月1日。
从名称来看,天津河东斯坦姆眼科医院是一家眼科专科医院。其实,该医院以眼科为主,还有中医科、外科、耳鼻喉科、内科、皮肤科、美容外科等。 
(天津河东斯坦姆眼科医院。晏国文/摄影)
该医院大楼是一栋6层的独立楼房,一层和二层主要是眼科。医院楼顶悬挂了 天津市 区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医院的大字,门口有 天津市 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的品牌。
在前台,有该医院所有科室和部门的联系表。记者拨打多个电话和分机号均没人接听电话。联系表中有任总办公室、杨院(长)办公室等,这与《今晚报》相关报道中的法定代表人任某、院长杨某一一对应。
从大门走进医院可以看到,左侧有一面介绍医师团队的信息墙。
记者查询前几位主任级别的医师信息发现,许多医师均具有三四十年的行医经验,这些医师主要来自 天津市 其它知名公立医院,好比 天津市 眼科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天津市 第壹中心医院等。有的医师属于在职,通过多点执业在包含天津河东斯坦姆眼科医院在内的多家医院坐诊。有的医师可能在原单位已经退休,被返聘到天津河东斯坦姆眼科医院坐诊。另外,也有部分医师的信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的医师执业注册信息中无法查询到。
医保违规问题累累 
(2024年7月30日天津河东斯坦姆眼科医院门口张贴的公告。晏国文/摄影)
2024年7月30日,《中国经营报》曾独家报道, 天津市 医保基金管理中心暂停15家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包含天津河东斯坦姆眼科医院在内的15家民营医院疑似存在医珍重大非法行为。
当时天津河东斯坦姆眼科医院门口张贴了两张公告,落款单位分别为 廊坊市 医保局和 沧州市 医保局,主要内容均为暂停参保人在天津河东斯坦姆眼科医院的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落款时间均为2024年7月12日。
记者查询公开信息发现,该医院近年来有屡次涉及医保的非法行为被曝光。
据 天津市 医保局官方网站信息,2024年4月和7月,天津河东斯坦姆眼科医院两次被通报存在医保非法的问题,并受四处理。
2024年4月8日, 天津市 医保局官方网站披露,天津河东斯坦姆眼科医院存在串换治疗项目和治疗设施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表现。
根据 天津市 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 天津市 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河东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中止责任科室医保服务3个月,责令限期整改。
2024年7月5日, 天津市 医保局官方网站再次披露,天津河东斯坦姆眼科医院存在重复收费、串换治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并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仪器适用范围开展治疗项目,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非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理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天津市 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62726.26元。
另外,历史相片和视频显示,天津河东斯坦姆眼科医院楼顶上曾长期悬挂着“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斯坦姆分院”的大字,以此误导和吸引市民到院就诊。实际上这属于冒用其它知名医疗机构字号的情形。
针对天津河东斯坦姆眼科医院上述行为,2022年7月4日, 天津市 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理。
行政处理决定书称,2019年,天津河东斯坦姆眼科医院在未得到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正式文件授权的情景下,在位于 天津市 河东区大直沽中路128号天津河东斯坦姆眼科医院门口悬挂“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河东斯坦姆分院”名称的牌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私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含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含简称等)、姓名(包含笔名、艺名、译名等)”。天津河东斯坦姆眼科医院被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