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证监局在2025年2月17日发布的公告, 东宝生物 (300239)因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存在问题,受到出具警示函的监察管理措施。
具体问题包含在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程中,2024年1月19日至4月19日期间现金管理余额超出公司董事会授权额度,最高时点余额超过授权额度600万元人民币,且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另外,公司在使用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进程中,存在使用授权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的情景,且未及时披露产品到期时间超过董事会授权的问题。
另外一个问题是,公司公告的募投项目“废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但检查发现项目在2023年4月30日至2024年9月期间仍有募集资金投入使用,且实际投资进度与披露的投资计划存在不同,公司未及时披露具体原因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和监管指引。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 东宝生物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