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热点 > 商业洞察 > 证监会 - 对四类恶性违法重拳出击从严惩处,不断加强执法高压态势

【财务造假】证监会 - 对四类恶性违法重拳出击从严惩处,不断加强执法高压态势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21 16:33:17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财务造假】 【操纵市场】 【证监会副主席】 【证监会

  央广资本眼2月21日北京消息(记者孙汝祥)“不断提升非法线索发现能力,压降办案周期,提升办案质效,对欺诈发行、财务作假、操作市场、违规减持等恶性违法重拳出击,从严厉责罚处,持续巩固其实其实不断加强资本市场执法高压态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李明21日在“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增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新闻发布会上如是强调。

  当日还发布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壹批指导性案例。李明表示,4宗案例涵盖财务作假、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作市场等主要违法类型,体现严肃整治重点领域犯罪行为的决心,彰显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的监察管理态度。

  不断增强广大投资人的安全感

  李明指出,近年来,证监部门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资本市场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不断增强广大投资人的安全感。

  一是保持执法定力,以“零容忍”态度处理了一批典型案件,有力整肃各类违法,深度净化市场环境,如本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2号某公司、林某等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案,对发行人处以8,600万元罚款并实施重大违法退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去年办理各类案件739件,作出处罚决定592份,罚没款153亿元人民币,超过上一年两倍,其中对恒大地产财务作假案罚款超40亿元人民币,会同财政部对恒大地产案审计机构开出4.41亿元的同类案件“史上最大”罚单。

  二是聚焦执法重点,不断加强对欺诈发行、财务作假、违规减持、操作市场等投资者最关切、最痛恨、“最不能忍”的犯罪行为的打击惩办。2024年查处包含财务作假在内的信息披露违法案件135件,同比增长17%,居各类案件数量之首;处罚操作市场案42件,案均罚没款约1.2亿元人民币,居各类案件罚没金额之首。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财务作假案例占比一半,操作市场占比1/4。今后,对这两类违法的打击力度还将持续加强。

  三是坚定站稳投资者立场。如去年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准则,对某上市公司“定增减持套利”案当事人罚没超2亿元人民币,向市场释放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严厉惩戒“以局部合规遮掩整体违法”减持行为的鲜明态度,对行业隐性规则形成了极大震慑,也让广大投资者重拾了投资信心。

  这时,证监部门坚持法治导向,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违法认定裁量标准,不断加强执法质量内控监督,依法尊重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建设规范有序良性发展的市场生态。通过监管执法有效压实相关各方法律责任。协同司法机关“立体追究责任”。在刑事打击方面,2024年共移送各类案件163件,移送涉嫌犯罪主体600余人。

  持续对财务作假案件实施全链条打击惩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艳春在发布会上表示,从近年行政处理案例看,上市公司财务作假系统性、隐蔽性、复杂性特征越发突出。

  一是“假账做全套”,对资产、收入、成本、利润、资金流等会计科目系统性同步做假,财务数据形成勾稽,甚至有的对生产、采购、销售、物流、库存等经营环节全链条整体遮掩,识别难度持续加大。

  二是利用隐秘关联方、“壳公司”、第叁方构建无经济实质的交易,以合法形式遮掩非法目的,隐蔽性不断增强。

  三是大股东、实控人“驱动型”做假频发,有近15%的财务作假同时伴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许多问题,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约束不足。

  四是为满足融资条件、维持上市地位或避免大股东股权质押“爆仓(好比:本金10万元人民币,又向券商借了10万元人民币,你仅需亏50%,自己的本金就输光了,暴仓就这事理)(好比:本金10万元人民币,又向券商借了10万元人民币,你仅需亏50%,自己的本金就输光了,暴仓就这事理)”实施的财务作假有所抬头,二级市场向一级市场的危险外溢时有发生。

  针对上述情况,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持续对财务作假案件实施全链条打击惩处。

  一是在处罚力度方面,2024年对61起财务作假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同比增长17%;案均处罚金额157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对7起案件根据法定高限处以罚款,同比增长75%;对69名“董监高”人员实施市场禁入,同比增长9.5%。

  二是在责任追究方面,有35起案件在处罚上市公司及其责任人员的同时,还追究大股东、实控人等“首恶”组织指使责任,同比增长近60%;对39家中介机构作出行政处理,对5家中介机构暂停业务,不断压实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看门人”责任。

  三是在监管协同方面,牵头建立第叁方配合做假线索通报处理机制,将金融机构、上下游客户、第叁方企业等配合做假的线索移交相关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

  何艳春表示,下一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通过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舆情监测、投诉举报处理等多渠道识别做假线索,尤其是完善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切实施展内部“吹哨人”的作用,紧盯财务洗澡、业绩变脸、异常换所等可疑迹象,提升非法发现能力,优化调查流程,提高处罚效率,持续巩固其实其实不断加强“严”的氛围。同时,将推动进一步强化民事赔偿和刑事打击,强化立体追究责任。

  继续加大对操作行为的打击力度

  何艳春指出,随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结构不断丰富、市场深度不断拓展,操作类案件也显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是从利用资金优势的传统“坐庄型”操作向基于特按时段和关键时点的短线化操作演进。

  二是借助配资资金或资管产品实施“加杠杆”、游资抱团炒作的“团伙型”操作数量增多。

  三是上市公司“内部人”组织参与的“伪市值管理”信息型操作、“编题材、讲故事”的蛊惑型操作有所增加。

  四是利用复杂金融产品、新型交易技术实施的操作行为偶有发生。这给操作市场行为的识别、调查、处罚造成了新挑战。

  何艳春认为,操作市场行为“寄生”在市场肌体中,扭曲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致使买卖方向、报价金额和交易数量等市场信号失真,误导交易决策。这实质上是坑骗中小投资者买进卖出,违法者在极短时间内获取巨大利益、赚得盆满钵满,全身而退后,价格经历暴涨狂跌,往往“一地鸡毛”,中小投资人的股票“砸在手上”甚至本钱亏空。其中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大,涉及证券数量多,不仅影响市场内在稳定性,严重者还会干扰监管政策传导,诱发市场风险,始终是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打击惩处的关键。

  2024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42起操作市场案件作出处罚,罚没金额49.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2%,其中千万元以上罚单占比41.9%,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操作犯罪案件32件,移送犯罪嫌疑人104人。

  何艳春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操作行为的打击力度。

  一是提升能力,不断丰富线索筛查手段,强化 大数据 收集、智能化分析等技术手段运用,强化对异常账户、交易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提高对操作线索识别发现的精准度和及时性。

  二是集中军力,抓好对诸如上市公司与市场机构内外勾连、推动股票价格暴涨狂跌、无视监管警示屡查屡犯等恶性操作案件的打击惩办。

  三是施展合力,在完善交易机制、加强交易监测监管的同时,强化协同民事、刑事立体追究责任,推动出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优化行政刑事程序衔接机制,使违法犯罪分子不敢犯、不能犯。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商业动态
 ● 相关商业热点
人工智能】  【国务院】  【资本市场】  【证监会】  【蛊惑型】  【证券犯罪】  【杜学毅】  【两多一复杂】  【财务造假】  【操纵市场】  【指导性】  【上市公司】  【证监会副主席】  【重拳出击】  【中国证监会】  【民营企业】  【民营经济】  【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