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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 - 最高检、证监会重磅发声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21 17:31:48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财务造假】 【上市公司】 【行政处罚】 【资本市场】 【证监会

  红星资本局2月21日消息,最高检与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今日联合召开“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增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新闻发布会。最高检副检察长葛晓燕、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李明等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最高检副检察长葛晓燕表示,检察机关将坚持依法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持续加强与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以检察履职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李明表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严监严管,强化监管执法政治负担负责,不断提升非法线索发现能力,压降办案周期,提升办案质效,对欺诈发行、财务做假、操作市场、违规减持等恶性违法重拳出击,从严厉责罚处,持续巩固其实不断加强资本市场执法高压态势。

依法从严打击证券犯罪

施展刑罚震慑作用

  发布会上,最高检发布了第55批指导性案例,涵盖财务做假、欺诈发行、违规披露、内幕交易、操作证券市场等重点打击领域,对上市公司实控人、老总、高管、金融从业人员、中介组织人员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等全链条追究责任。

  最高检副检察长葛晓燕在此次发布会上通报了近年来证券犯罪检察工作主要情况。葛晓燕表示,依法从严打击证券犯罪,施展刑罚震慑作用。2022年至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证券犯罪366件1011人,起诉案件数、人数年均增长30.5%、16%。

  2022年至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财务做假犯罪案件69件185人,最高检挂牌督办31件重大案件,目前,已经有27件提起公诉。对组织、指挥做假的大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积极参与做假的企业企业人员和配合的中介组织人员、第叁方人员依法进行全链条追究责任。

  2022年至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内幕交易、操作证券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交易类案件284件790人,持续加大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和职业操作团伙等黑灰产业链的追究责任力度。

  2022年至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私募基金犯罪598件2805人,最高检挂牌督办三批24件重大涉私募基金犯罪案件,目前已经有16件提起公诉。对以私募之名非法募资,挪用、侵占私募基金财产,利用私募基金内幕交易、操作市场等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在发布会上表示,从近年来检察机关案件办理情况看,证券犯罪具有“两多一复杂”的特点。一是内幕交易、操作市场等交易类犯罪仍然多发,部分行为人利用信托计划、场外期权等金融工具实施犯罪,场外配资、专业操盘、荐股“黑嘴”、分仓软件开发等黑灰产业链参与违法交易。二是欺诈发行、违规披露信息等涉财务做假犯罪案件数量增长,做假模式复杂、参与人员众多,涉案数目巨大,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三是私募基金犯罪情况复杂。既有资金募集端的非法募资犯罪,又有资金使用端的挪用侵占犯罪,且与证券犯罪相互交织。

  杜学毅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重点领域证券犯罪惩办力度。持续加大对财务做假、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等重点领域犯罪惩办力度,对内幕交易、操作市场等犯罪保持高压惩办态势。加强对证券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准确认定利用金融衍生品操作市场,利用私募、信托产品实施场外配资等证券犯罪新手段,及时揭露和打击新型金融违法犯罪。

去年罚没款153亿元

持续加强对财务做假和操作市场的打击力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第壹批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4宗案例涵盖财务做假、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作市场等主要违法类型,体现严肃整治重点领域犯法行为的决心,彰显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的监察管理态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李明介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去年办理各类案件739件,作出处罚决定592份,罚没款153亿元人民币,超过上一年两倍,其中对恒大地产财务做假案罚款超40亿元人民币,会同财政部对恒大地产案审计机构开出4.41亿元的同类案件“史上最大”罚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不断加强对欺诈发行、财务做假、违规减持、操作市场等投资者最关切、最痛恨、“最不能忍”的犯法行为的打击惩办。2024年查处包含财务做假在内的信息披露违法案件135件,同比增长17%,居各类案件数量之首;处罚操作市场案42件,案均罚没款约1.2亿元人民币,居各类案件罚没金额之首。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财务做假案例占比一半,操作市场占比1/4。今后,对这两类违法的打击力度还将持续加强。

  李明表示,我国股市中小投资者占比高达96%,风险承受能力薄弱,自力救济能力相对不足,是案件中“看不见的当事人”。对于执法个案中的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具体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依法行政条件下,更多站在保护投资人的视角,既做好“技术判断”,更做好“价值判断”。

  李明表示, 严监严管的目标是强本强基,在坚持依法严厉惩戒各类犯法行为的同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也重视施展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深远的保障作用,着力推动市场生态的不断优化。随着近年来监管执法效果的不断显现,资本市场生态出现了积极向好的诸多变化,“愿意来、留得住”的市场氛围日益浓厚。

预计未来一段时期内

仍有一定数量的财务做假案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委办公室主任何艳春介绍,2024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42起操作市场案件作出处罚,罚没金额49.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2%,其中千万元以上罚单占比41.9%,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操作犯罪案件32件,移送犯罪嫌疑人104人。

  何艳春表示,操作市场行为“寄生”在市场肌体中,扭曲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致使买卖方向、报价金额和交易数量等市场信号失真,误导交易决策。

  操作类案件显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包含从利用资金优势的传统“坐庄型”操作向基于特按时段和关键时点的短线化操作演进;借助配资资金或资管产品实施“加杠杆”、游资抱团炒作的“团伙型”操作数量增多;上市公司“内部人”组织参与的“伪市值管理”信息型操作、“编题材、讲故事”的“蛊惑型”操作有所增加;利用复杂金融产品、新型交易技术实施的操作行为偶有发生。这给操作市场行为的识别、调查、处罚造成了新挑战。

  何艳春介绍,从近年行政处理案例看,上市公司财务做假系统性、隐蔽性、复杂性特征越发突出,识别难度持续加大。有的利用隐秘关联方、“壳公司”、第叁方构建无经济实质的交易,以合法形式遮掩非法目的;也有的大股东、实控人“驱动型”做假频发,有近15%的财务做假同时伴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诸多问题,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约束不足等。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持续对财务做假案件实施全链条打击惩处:2024年对61起财务做假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同比增长17%;对69名“董监高”人员实施市场禁入,同比增长9.5%。另外,有35起案件在处罚上市公司及其责任人员的同时,还追究大股东、实控人等“首恶”组织指使责任,同比增长近60%;对39家中介机构作出行政处理,对5家中介机构暂停业务,不断压实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看门人”责任。

  何艳春表示,上市公司是我国企业的优秀代表,实施财务做假的只是其中极少数。随着监管执法的不断加强,以前积累的问题正在加快袒露、出清,并且资本市排场临的形势仍然复杂多变,外部输入性风险加大,与内部风险因素交织叠加,个别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实控人因经营困难、退市保壳等,仍可能揭竿而起,实施财务做假。减存量、遏增量需要有一个过程,预计未来一段时期内仍有一定数量的财务做假案件,但这其实不影响我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上市公司总体质量和投资价值将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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