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 (300091)投资者诉讼事项有了新进展。公司日前发布的公告显示, 江苏省 南京市 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发布了特别代表人诉讼原告名单,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服中心)接受60名权利人的特别授权,向南京中院申请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
投服中心申请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
据 金通灵 公告,2025年2月21日,公司关注到南京中院发布的《 江苏省 南京市 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特别代表人诉讼原告名单通知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2024年12月16日,南京中院受理了叶小明等10名投资者起诉 金通灵 公司、季伟、袁学礼、许坤明、冒鑫鹏、张建华、朱军、申志刚、冯霞、陈树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范荣、胡志刚、 华西证券 、刘静芳、张然、郑义、陈庆龄、 光大证券 、周平、王世伟、 国海证券 、林举、唐彬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叶小明、俞梦现经推选为拟任代表人,同时请求代表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并申请加入本案诉讼的其它投资者,提起人数不明确的普通代表人诉讼。2024年12月16日,南京中院作出(2024)苏01民初2864号民事裁定,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确定本案权利人范围。民事裁定书送达后, 华西证券 、 光大证券 、 国海证券 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2024年12月29日, 江苏省 顶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苏民终1775号民事裁定,驳回上述申请人的复议申请,维持原裁定。同日,南京中院发出《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
2024年12月30日,投服中心称接受60名权利人的特别授权,向南京中院申请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根据有关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南京中院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
2024年12月31日,南京中院发出《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公告明确本案权利人范围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与本案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1.自2018年4月26日(含)至2023年6月27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23年6月27日(含)闭市后当日仍持有 金通灵 公司股票(证券代码:300091);2.自2018年4月26日(含)至2023年4月27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23年4月28日(含)至2023年6月27日(含)期间卖出 金通灵 公司股票。符合前述权利人范围的投资者如未在公告期间届满(即2025年2月5日)后15日内向南京中院提交声明退出特别代表人诉讼,即视为同意参加本特别代表人诉讼。
投资者退出期限于2025年2月20日届满,投服中心依据公告明确的权利人范围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调取权利人名单,南京中院依法予以登记,列入代表人诉讼原告名单,现公告予以通知,投资者可通过登录南京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http://ssfw.njfy.gov.cn)代表人诉讼平台进行查询。
就上述事项, 金通灵 表示,公司将高度关注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智投资,注意投资潜在风险。
连续6年财务作假,波及多家中介
资料显示, 金通灵 20十年6月在深交所上市,公司主营大型工业鼓风机、压缩机、蒸汽轮机等流体机械领域,依托高效气化炉、小型高效再热锅炉、高效汽轮机为核心的小型发电岛成套技术开拓 新能源 、可再生能源等业务。
追溯下事件起因,在于 金通灵 连续6年财务作假,除公司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华西证券 、 光大证券 、 国海证券 等许多家中介机构也卷入其中。除监管职能部门的处罚外,公司和相关中介还面临着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的追究责任。
金通灵 于2023年6月27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4年1月, 金通灵 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2017年至2022年, 金通灵 及其子公司连续6年通过伪造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未发货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其中,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 金通灵 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5.01亿元、5.5亿元、6893.07万元、1530.85万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46亿元、1.48亿元、7398.71万元、4332.73万元;2019年, 金通灵 虚减营业收入1.97亿元人民币,虚减利润总额3852.77万元;2020年, 金通灵 虚减营业收入537.68万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5730.08万元。
2024年度最高预亏14亿元
金通灵 2025年1月24日发布了《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预计亏损9.5亿元~14亿元人民币,公司扣除非我们时常性损益后的净收入亏损6.5亿元~9.5亿元人民币。
对于2024年度业绩变动原因, 金通灵 在公告中解释有以下三点:
1.根据《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等有关规定,基于子公司上海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等经营数据未达预期,同期在手订单大幅下降,锅炉销售业务毛利率因市场竞争加剧明显下降,这些不利因素造成公司整体营业利润进一步下滑,公司对收购上海运能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初步减值测试,预期今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约2.6亿元至3亿元人民币。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市场变化、资产运行情况等综合影响因素,经公司初步测算,预期今年度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等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约2.3亿元至2.5亿元(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度非我们时常性损益对净收入的影响金额约-4.6亿元至-3,1亿元人民币,主要系计入损益的未决诉讼等。
投资者担忧公司退市风险
记者留意到,有股民担忧公司退市风险。今年2月10日,有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向 金通灵 提问:公司2024年预报巨亏,再加上中小投服代位投资者诉讼有长达5年的赔额,请问是否会造成公司净资产为负,有退市风险?
就此,公司回应称,相关案件尚未开庭,经公司初步判断并基于一定的前提条件下对预计负债金额进行预估,预估数据已包含在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中。公司尊重司法机关的判决和裁定,并将持续跟踪法院审理和判决的过程,并依据相关规则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现有职工近1400名,承载着全部职工的现有生计,公司上下正团结一致、共渡难关。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