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岳品瑜董晗萱)3月3日,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据人民银行 广东省 分行近日更新的行政处理信息, 广州市 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警告、通报批判,没收违法所得1809421.15元,并处罚款8808366.15元,合计罚没金额达到1061.7万元。其犯罪行为包含,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有关清算管理规定、违反有关支付机构管理规定。
当时担任 广州市 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某国,因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有关清算管理规定,被警告,并处罚款57万元;当时担任 广州市 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峰,因违反有关支付机构管理规定,被警告、通报批判并处罚款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