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珠海市 发布关于公开征求《 珠海市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建议稿)》意见的公告,明确提出将“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住房”转用为保障性住房。 《征求建议稿》明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新建或存量筹集,限定户型面积、申请条件、销售价格和处罚权利等,面向符合资格条件的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各类引进人才和港澳居民等工薪收入群体配售的产权型保障性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更改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并通过产权登记、使用监管等方式进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