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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一加油站偷税被罚225.52万元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3-27 16:06:51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税务总局】 【加油站】 【225.52万】 【税务局】 【销售收入

  据国家税务总局 江苏省 税务局消息,国家税务总局 镇江市 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句容市杰龙加油站偷税案件。

  经查,该加油站通过使用第叁方收单平台收取加油款后结算至其它个人银行账户等行径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121.43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合计225.52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 镇江市 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责任人表示,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税务部门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各种偷逃税行为,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保障守法经营者权益,推动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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