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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消费金融】因未充分披露合作类产品信息等多项违规 - 中邮消费金融遭罚85万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4-8 15:45:02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中国网财经4月8日讯目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发布了对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简称“中邮消费金融”)的行政处理决定。

  处罚信息显示,中邮消费金融因存在未充分披露合作类产品信息,和贷后管理不到位,部分消费贷款被挪用等多项非法事实,被罚款85万元。

  这时,当时担任中邮消费金融市场协同部副总经理的李远鑫,当时担任中邮消费金融市场协同部产品运营专家的丁梓恒,当时担任中邮消费金融营运管理部总经理的涂清,均因对公司非法行为负有责任而被警告。

  公开信息显示,中邮消费金融建立于2015年11月,当前注册资金30亿,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控股设立,持股比例70.5%。

  值得强调的是,这是中邮消费金融近一年收到的第贰张罚单。2024年7月,中邮消费金融因“违反征信异议处理规定”被罚78万元人民币,相关责任人也一并被罚。

  素喜智研顶级研究员苏筱芮表示,中邮消费金融一年不到再收罚单,反映出其内控存在较大水平的缺陷,同时也彰显出风控、合作机构信息披露此类事由已成为监管职能部门关注的关键

  苏筱芮进一步表示,随着助贷新规的落地颁发,消费金融机构对助贷机构的主体管理责任进一步增强。后续建议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在强化内控、精进风控水平的同时,把控好助贷机构的合作准入,穿透审查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汲取同业机构教训及时弥补合规短板,在信息披露、金融消保、风控与贷后管理等重点领域不断提升合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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