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晚间, 东华科技 (002140.SZ,股票价格9.78元,市值69.24亿元)发布公告称,因 瓮安县 草塘“十二塘”景观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款项支付纠纷,公司被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景环保)起诉,涉案金额合计约2.35亿元人民币。
原告星景环保是*ST旭蓝(000040.SZ,以下简称 东旭蓝天 )全资子公司, 东华科技 是第壹被告,子公司瓮安东华星景生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瓮安东华)为第贰被告。
4月10日上午,记者致电 东华科技 证券部,试图解开其中的隐情。
东华科技 证券部职员通过电话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真实的争议在于6000多万元的工程建设款结算,保证金和利息都是后续事宜。“这是一个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我们根据施工合同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工程建设款,不存在欠钱行为。”上述 东华科技 职员补充道。
记者拨打 东旭蓝天 证券部电话求证上述说法,但职员称对此事不明白,需要询问法务部。记者又屡次拨打 东旭蓝天 法务部电话,但未能拨通。另外,记者根据天眼查平台显示的公开信息尝试联系星景环保,但其登记的企业联系电话显示为“空号”。
诉讼核心争议:工程建设款支付条件是否成就
根据公告,星景环保要求 东华科技 支付工程结算款及逾期利息9231.56万元人民币,其中工程建设款6347.83万元;返还三笔工程保障金及逾期付款利息分别为5044.15万元、4894.43万元和4289.17万元。
东华科技 对此回应:公司已经根据《施工合同》等约定及收款比例据实向星景环保支付相应工程建设款,不存在欠钱行为;后续余款支付条件尚未成就,且支付条件不成就的原因其实其实不是公司造成。星景环保本次起诉请求不符合三方签署的《施工合同》等约定。
前述 东华科技 职员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这是一个PPP项目,瓮安东华为业主方, 东华科技 为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商,星景环保为施工单位。
他解释,根据当时三方签订的付款约定,由瓮安东华向 东华科技 支付款项后, 东华科技 才能向施工方付款。即 东华科技 没有收款,就无法向施工单位付款。
此次纠纷可追溯至 东华科技 与星景环保2016年的合作。
2016年11月, 东华科技 与星景环保曾组成联合体,中标“ 瓮安县 草塘‘十二塘’景观工程(一期)PPP项目”,中标价10亿元人民币。
2017年1月,瓮安东华成立, 东华科技 对其持股97%,它的少数股东除了星景环保,还有当地国资背景的股东—— 瓮安县 草塘古邑区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瓮安县 是黔北四大古集镇之一。微信公众号“ 东旭蓝天 ”2018年的一篇文章介绍,贵州 瓮安县 草塘“十二塘”景观工程(一期)项目是 瓮安县 第壹个PPP项目,也是 东旭蓝天 生态环保业务代表项目之一。
图片来源:“ 东旭蓝天 ”微信公众号截图
2017年5月, 东华科技 与瓮安东华签订《 瓮安县 草塘“十二塘”景观工程(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合约》,合同暂估总价款为87449.17万元。
据4月9日公告,根据项目建设需要, 东华科技 与瓮安东华、星景环保三方共同签订《 瓮安县 草塘“十二塘”景观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备忘录》(统称《施工合同》),星景环保作为施工承包商,承担该《施工合同》规定的施工建设工作,合同暂估总价为83650.77万元。
该项目已引发多起诉讼
东华科技 表示,因案件尚未开庭,暂无法判断其对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2024年年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为88.62亿元人民币,归母净收入为4.10亿元人民币。
但这个项目,已经让 东华科技 卷入多个合同纠纷。
据 东华科技 2024年年报,重庆祥龙景观公司就瓮安草塘项目工程建设款事宜起诉公司,涉案金额3862.85万元人民币,案件暂无审理结果。
成都飞逸公司就瓮安项目工程建设款事宜起诉公司,涉案金额444.54万元。 瓮安县 法院一审判决公司不担责。二审裁定发回重审,现正在进行工程造价鉴定。
余顺生就瓮安草塘项目工程建设款事宜起诉公司,涉案金额437.79万元。 瓮安县 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四川雄州公司就瓮安项目工程建设款事宜起诉公司,涉案金额572.93万元人民币,二审判决公司不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