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4月9日, 安博通 发布公告,根据浙江 宁波市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维持相关纠纷一审的部分判决,即该诉讼涉及的合约无效;判决钟竹在判决指定的期间内补偿原告款项1400万元人民币,并赔偿原告律师费损失及财产保全担保费合计9.2万元。
该案件处于二审判决阶段,非上市公司涉诉,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的合约纠纷。钟竹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各自保持独立。本次诉讼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影响。(刘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