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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伪劣】北京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 - 涉及制假售假、欺骗误导消费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4-14 15:56:33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假冒伪劣

  北京商报讯(记者赵述评胡静蓉)4月14日,北京商报记者从 北京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针对农村地区冒牌劣质食品问题, 北京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为期10个月的专项整治,严查严打非法行为。此次农村冒牌劣质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聚焦原料污染、制假售假、坑骗误导消费等突出问题,针对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集中交易市场、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等重点场所,严厉惩戒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销售“三无”“山寨”食品、夸大宣传和违法宣称功能等非法行为,全力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环境。

   北京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消费者在进行购物时可遵循“七个拒绝”选购原则。其中,拒绝购买过期食品,购买预包装及散装食品时,务必仔细核对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确保选购食品在有效期限内;拒绝购买“三无”食品,认准包装上清晰标注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SC编码)等信息,确保食品来源正规可追溯;拒绝购买“山寨”食品,警惕价格异常低廉、名称包装与知名品牌高度相似(如“康帅傅”“粤利粤”等)的仿冒产品,避免因外观混淆误购。

  同时,消费者还可遵循拒绝购买假冒食品原则,注意包装细节,凡出现颜色暗沉、图案模糊、字体歪斜或印刷瑕疵的食品,可能存在假冒风险,需谨慎选购;拒绝购买虚假宣称功能食品。我国法律明确禁止普通食品宣称疾病预防(如“预防冠心病”)或保健功能(如减肥、壮阳等),此类宣传多为虚假虚构,切勿轻信。拒绝购买假冒进口食品,选购进口食品时,应查看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并核对中文标签是否标注原产地、境内代理商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无中文标签或信息不全的产品需警惕;拒绝购买掺杂掺假肉类,购买生鲜肉及制品时,务必检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避免购买颜色异常(发黑、发绿)、有腐臭或刺鼻气味、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均价的产品。

  另外,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可遵循相关要点,如优先选择具备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的商超、便利店或官方平台,从源头降低风险;观察食品色泽、形态,闻辨气味,杜绝购买变质、有异味或感官异常的食品;重点核对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贮存条件、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签内容,不买无标签或信息模糊的产品;妥善保存购物小票、订单记录等凭据,以便出现问题时依法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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