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杨梦雪、林汉垚上海、北京报道
4月18日,中航信托公告,为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能,与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服务协议》,聘请上述两家公司为本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服务。公告同时称,其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信托法律关系不因此而发生改变。委托服务自2025年4月18日开始,结束时间由双方协商。
公告一出立即引起行业的广泛关注。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中航信托年初起就有多个项目逐渐陷入兑付问题,目前其业务均已暂停。
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杨祥博士坦言,中航信托被托管备受行业内关注,是信托业黄金时代渐行渐远的一个注脚。上海功承瀛泰律师事务所唐潮律师表示,建信信托和国投泰康信托未来将为中航信托的经营管理提供何种服务目前尚无定论,但该事件对于整体行业有相应的长远影响。
多个项目已陷兑付危机
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中航信托从今天两家信托公司托管开始所有业务均已暂停。中航信托当日也召开了内部会议,传达公告相关信息等。
其实,中航信托目前已经有诸多项目陷入兑付困局。记者从多个渠道获取的消息显示,出现兑付问题的产品涉及家族信托、天信系列、天智系列、天睿系列、天瑜系列、天启系列等。
在此前的投资人沟通中,中航信托高管曾口头承诺4月中旬给出兑付方案。时至4月18日,投资人先等到的却是中航信托被托管的公告。
有投资人对记者表示,自2025年1月31日开始中航信托多个项目出现本息逾期。具体需要兑付的数字中航信托并未对投资人透露,其高管称相关数据是上报的危险化解方案的一部分,不方便对外透露。
中航信托官方网站显示,其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该公司为由中央管理的国有特大型公司,下辖100余家成员单位、26家上市公司。其第壹大股东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 中航产融 (SH600705)的控股子公司,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重要金融平台。同时中航信托境外战略投资者还有华侨银行。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 中航产融 今年3月底发布公告宣布主动退市,同时也是第壹家退市的央企金控类上市公司。4月14日, 中航产融 再度公告称,主动退市事项获股东大会通过。
受托管理或其实不是完全取代
唐潮认为,建信信托和国投泰康信托未来将为中航信托的经营管理提供何种服务目前尚无定论。即便中航信托目前出现了比较大的经营风险,对于自身的项目和资产还是应该具有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的。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审视,两家信托机构也不存在全面接管中航信托项目的能力。以家族信托为例,中航信托2023年家族信托存量规模就高达700亿,即便假设尚存一半,也意味着极其巨大的管理成本,其实不是两家信托公司仓促之间可以完全承接或说愿意承接的。”唐潮提到。
他分析,大概率两信托机构受托管理的应该是某些特定项目或是资产梳理等特殊事项,其实不会完全取代中航原本的管理和运作机制,中航本身的管理层也会保存相应的权利。当然随着后续时间的发展,也不排除本次托管成为监管职能部门未来进一步行动的条件。
杨祥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自2001年信托法颁发实施以来,多数信托公司选择“通道式的同业信托+融资式的理财信托”的自益型资金信托业务经营模式,客观而言,该业务模式迎合了当时特定社会发展阶段的切实需求,因而实现了规模的跨越式增长。但当社会环境与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假如不能及时做出战略调整与战略转型,反倒在原有的非标业务上继续“狂飙”,公司的发展势必遭遇危机。
已经有3家信托公司被托管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共有三家信托机构被托管,除今日公布消息的中航信托外,中融信托、民生信托也处于被托管状态。
2023年9月,中融信托发布公告称,受内外部多重原因影响,本公司部分信托产品无法按期兑付。为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能,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管理服务协议》,聘请上述两家公司为本公司经营管理提供专业服务。
中融信托表示,公司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信托法律关系不因此而发生改变,公司继续根据相关法律和信托合同约定,对信托产品投资者承担受托人责任。委托期限为2023年9月15日至2024年9月14日,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结束或延期。
另外,民生信托也在2024年4月11日发布公告,彼时民生信托表示,为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能,经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服务协议》,聘请上述两家公司为民生信托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服务。民生信托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信托法律关系不因此而发生改变。委托服务自2024年4月11日开始,结束时间由双方协商。
对于信托公司被托管一事,《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曾有规定,监管评级良好的信托公司应积极承担引领行业转型发展和帮助行业化解风险的社会责任,监管机构在对已出现风险的信托公司进行处置时,可指定监管评级良好的信托公司担任托管机构或承担相应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