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热点 > 商业洞察 > 603800,被立案!

【舒志高】603800,被立案!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4-26 7:42:50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舒志高】 【洪田股份】 【603800】 【关联交易

K图 603800_0

  【导读】洪田股份及董事舒志高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

  4月25日晚间,洪田股份公告称,公司及公司董事舒志高分别于当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确认前述两者均被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立案。

  同日晚间, 诺德股份 公告称,公司实控人陈立志、董事许松青分别于当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确认前述两者均被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立案。

  总结可见,上述两家公司及相关方被立案,均与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等非法事项有关。

  同日晚间,上海证交所向洪田股份下发《关于对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问询函》,关注事项包含洪田股份的关联方认定及关联交易、未披露重大事项。

  洪田股份被立案系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同日晚间,洪田股份发布的2024年年报显示,审计机构无法判断公司部分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2024年财报出具保存意见的审计报告。

  洪田股份及原实控人被立案

  《立案告知书》显示,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洪田股份和舒志高予以立案,起因是洪田股份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等非法事项,舒志高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

  4月25日,洪田股份分别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补充确认了向关联方苏州陆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海控股)出售办公用房的关联交易。

  具体来看,2024年5月7日,洪田股份通过与陆海控股签署协议的形式,将位于上海闵行区新龙路1333弄111号301室,建筑面积达147.59平方的办公用房,以总价484.60万元(含税)的价钱出售给陆海控股,并且在当日完成交割。

  对此,洪田股份未在公告中提及此前未确认关联交易的原因,仅表示实施该笔关联交易的目标是处置闲置资产和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洪田股份2024年年报显示,陆海控股的实控人为舒志高的直系亲属。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陆海控股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简历显示,舒志高诞生于1959年,系洪田股份开创人之一,当前担任洪田股份董事、江苏道森投资有限公司老总等职务,2024年在洪田股份获得税前年薪10万元。

  此前,洪田股份的控股股东系舒志高掌控的江苏道森投资有限公司,但在2022年变更控股股东为科云 新材料 有限公司,实控人由舒志高变为赵伟斌。

  2024年财报被出具保存意见

  审计机构疑问洪田股份关联交易

  2024年年报显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洪田股份2024年度财报出具了保存意见的审计报告,并且对洪田股份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存意见的审计报告。

  立信给出上述审计意见的条件,主要是洪田股份对其构成关联方关系的股东,与洪田股份8家客户的控股股东 诺德股份 ,和与 诺德股份 构成关联方关系的股东,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进行自查,但无法作出判断。

  公告显示,立信无法就洪田股份披露的关联方关系,和关联交易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该事项可能对财报引发的影响。

  洪田股份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将积极主动与监管职能部门沟通,督促相关股东尽快解决上述事项带给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年报显示,近期,洪田股份针对上述事项进行自查,但该事项涉及洪田股份股东的个人行为,洪田股份的核查手段有限。

  洪田股份公告称,截至4月24日,对与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的股东和公司客户的控股股东 诺德股份 ,和与 诺德股份 构成关联方关系的股东,公司无法判断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

  洪田股份主要从事电解铜箔高端生产装备、真空镀膜设备和油气钻采设备制造业务,但受制于电解铜箔设备行业整体扩建投入生产处于放缓等原因,2024年度经营成果未完成预期目标。

  2024年,洪田股份的营业收入为13.7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8.60%;归母净收入为1.1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2.87%;扣非后净收入为7772.70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7.32%。

来源:洪田股份2024年年报

  截至4月25日收盘,洪田股份股票价格报27.29元/股,总市值为56.76亿元人民币。截至3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为8655户。

  上海证交所发函关注两类事项

  上海证交所此次下发问询函,主要针对洪田股份及舒志高被立案,和洪田股份2024年度财报被出具保存意见的审计报告等事项,要求洪田股份及立信进一步说明相关事项。

  针对关联方认定及关联交易事项,洪田股份要补充披露其及主要股东与 诺德股份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关系或其它利益安排。

  同时,洪田股份要说明其与 诺德股份 近三年展开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金额、平均价格、结算方式、信用政策、回款周期等,和收入、利润确认情况等,并对照与非关联第叁方销售同类产品的相关情况,说明关联交易定价及交易条款是否公允。

  结合上述两个事项的回应内容,洪田股份要说明其与 诺德股份 的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准确。

  立信要说明,其无法对洪田股份相关关联关系作出判断的原因和具体障碍,并评估该事项是否造成审计范围严重受限、无法获取充分审计证据,分析该事项对公司财报在重大性和广泛性上的影响水平,进而说明发表保存意见的具体依据,是否存在以保存意见取代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情形。

  针对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洪田股份要进一步核对除已披露的控制权转让协议外,舒志高、赵伟斌及其它相关主体之间,是否存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其它安排,相关安排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同时,洪田股份要说明其收购洪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田科技)股权、剥离原石油钻采业务相关资产等交易是否实际为一揽子交易,舒志高、赵伟斌与洪田科技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违规情形。

  洪田股份在2022年完成控制权变更,实控人由舒志高变为赵伟斌,但舒志高仍在洪田股份担任董事职务。之后,洪田股份收购洪田科技81%股权,并且持续剥离原石油钻采业务相关资产,向舒志高配偶控制的陆海控股出售6家子公司股权。

  据了解,上海证交所前期要求洪田股份核对上述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计划,是否存在其它应披露未披露的利益安排,但洪田股份予以否认。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商业动态
 ● 相关商业热点
诺德股份】  【洪田股份】  【舒志高】  【证监会】  【关联交易】  【60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