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起草了《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试行)(征求建议稿)》,向行业征求建议。这是中证协针对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专门出台的规则,行业自律管理“严”的氛围进一步强化。
对于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明确,禁止从业人员直接或以化名、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其它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禁止从业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证券经营机构及其职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要求,证券经营机构建立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制度等。《指引》出台意味着对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的管理将更加全面完整、更成体系,也更加严格。
如《指引》要求证券公司人员管理和行为管理全覆盖。在人员管理方面,即便是从事党务工作、辅助支持业务、综合管理业务的有关人员含借调人员也要并入管理。在行为管理方面,要求有效覆盖投资申报、登记、审查监测、核查、处置、惩戒、报告、检查等全部流程和各个环节,实现全方位管理。
《指引》要求监管落实落细。券商应当明确监测的范畴与标准,通过对从业人员的电话号码、办公电脑MAC地址、公司网络IP地址等关键信息实施监测,防范从业人员使用其配偶、利害关系人账户违规从事证券投资等行为。
有章可循是前提,严格落实是根本。中证协明确,对违规主体进行严肃惩戒追究责任。中证协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自律措施,并根据有关规定记入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库;发现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管制度等行为的,移交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它有权机关处理。
在不久的将来,《指引》的落地将构筑起从业人员对非法炒股“不敢、不能、不想”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引导从业人员提高守法合规意识,珍惜职业声誉,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投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