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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程】证监会出手,又有公司财务造假被严惩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5-1 12:29:31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ST中程】 【财务造假】 【强制退市】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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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ST中程连续6年财务做假,触及退市后仍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严厉责罚

  中国基金报记者王建蔷

  监管职能部门坚决“零容忍”打击财务做假!

  4月30日晚间,*ST中程公告表示,公司当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告知书》指出公司涉嫌存在多项违法事实。其实,目前*ST中程已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涉及两大违法事实

  今年1月16日,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ST中程立案。

  经过三个多月的调查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4月30日下发《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ST中程涉及两大违法事实。

  首先,公司2017年至2022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至2021年,*ST中程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其中,风电项目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景下虚假确认收入和利润,光伏项目通过虚增工程进度方式提前确认收入和利润。

  2020年至2022年,*ST中程虚增印度尼西亚矿权相关财务数据,其中,CIS煤矿采矿权证被撤消事项,*ST中程不晚于2020年知悉;JAYA锰矿矿权于2021年6月到期。*ST中程未对上述资产予以转销,仍作为无形资产在财务报表中列示。

  根据做假财务类目来看,2017—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与利润总额;2019—2021年屡次出现虚减营业收入、虚减或虚增利润总额的情景;2020—2022年还存在虚增无形资产现象,各项做假数据在对应年度财务指标中占比较大。

  第贰,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2023年印尼子公司涉诉金额6.27亿元(占2022年净资产57.47%),迟至2023年11月才披露。多位高管知悉后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了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决定对*ST中程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对在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JIA XIAOYU(曾用中文名:贾晓钰)给予警告,处以650万元罚款,并对其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其它责任人员也进行罚款,在20万元至200万元区间不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合计拟罚款1900万元。

  值得强调的是,梳理公司过往公告,公司曾因未履行信披义务被深交所于2024年8月下发监管函。

已锁定财务类强制退市

  其实,目前*ST中程已经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将被终止上市。

  去年4月,公司披露2023年年报,因2023年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被叠加实施其它风险警示。

  今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4年年报,公司年报被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强调事项段落的保存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两项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同时,又因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被叠加实施其它风险警示。

  其实,在年报披露之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数据、内控制度等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公司今年以来发布了近十次风险提示公告,在历次风险提示公告中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告知书》也显示,监管认定*ST中程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述违法事实可能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连续三年做假”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ST中程将被叠加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警示。

  目前,*ST中程已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根据先触及先适用的准则,公司股票可能将被实施财务类强制退市。

监管对财务做假“零容忍”

  财务做假尤其是多年系统性做假,严重破坏市场诚信基础,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监管职能部门始终坚决“零容忍”打击财务做假。2024年4月,国务院发布资本市场新“国九条”,明确要严肃整治财务做假等重点领域非法行为,尤其是进一步严格强制退市标准,突出对财务做假等乱象的打击。

  2024年7月,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做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财务做假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动摇投资者信心,要求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究责任力度。

  2024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发布《关于办理财务做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明确了财务做假犯罪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重点问题。

  近期从严从快查办的恶性非法案件,同样释放出强烈的“严监管”信号。监管职能部门正通过加大立体追究责任力度等行径,严厉责罚财务做假等资本市场“毒瘤”,切实保护市场诚信基础,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对于财务做假等犯法行为,监管职能部门始终强调行政、民事、刑事的立体追究责任。对退市公司、拟退市公司存在的非法问题,“一追到底”,依法从严厉责罚处相关责任人员,决不允许“浑水摸鱼”“一退了之”。

  专家指出,面临退市的企业多数处于风险交织状态,丧失投资价值。从严执行退市规则,有助于推动资本市场风险出清,从根本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退市不能免责,对于存在非法行为的退市公司,务必依法严厉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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